2017年山東泰安寧陽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343人公告(3)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tǒng)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符合聘用條件的,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憑《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受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次寧陽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寧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8—5620056
0538—5688265(教育類)
附:
1、2017年寧陽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匯總表.xls
2、2017年寧陽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doc
寧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18日
文章來源:http://info.taian.gov.cn/qx/nyx/bmhdw/xrsj/201707/t20170718_7105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