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武陟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106人)
根據工作需要,經武陟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06名。依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焦作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焦人社〔2015〕233號)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招聘簡章如下:
武陟縣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招聘名額共106名。其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1名、定向招聘武陟縣大學生村干部25名;中小學教師25名、其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81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武陟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和附件2《武陟縣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
其中:縣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招聘的工作人員(崗位代碼:1001-1020)派至本縣高等學校從事教學工作或縣直單位工作。
二、招聘的對象和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yè)等資格條件(具體以附件1、附件2《招聘崗位表》為準)。其中:
學歷要求:除崗位代碼3301、3302、4301、4302外其它均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應學歷,含出國留學學歷(需經我國駐外使領館和教育部承認的國外學歷),不含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
專業(yè)要求:以《招聘崗位表》中“專業(yè)”欄為準。該欄專業(yè)名稱依《河南省2017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類別》設定。專業(yè)要求為“XX類”的,具體專業(yè)名稱見附件3《專業(yè)類別對應學科目錄》。
其中:崗位代碼1001-1009“專業(yè)”欄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學段所學專業(yè)。
崗位代碼4001、4002要求全日制本科學段所學專業(yè)為師范類。即本科學段須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師范類專業(yè)必修課程,且畢業(yè)時已獲得相應專業(yè)學科《教師資格證》;
6、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碩士研究生學歷的為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崗位代碼3301、3302、4301、4302年齡要求為45周歲以下(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崗位代碼3301、3302、4301、4302為定向招聘曾在武陟轄區(qū)服務的大學生村干部(因區(qū)劃調整已劃轉縣外的不在此范圍內),連續(xù)任職滿一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需經武陟縣大學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資格審查),且現未進入公務員、事業(yè)編制。其中:報考崗位代碼為3301、4301,須是2016年12月31日前轉崗至鄉(xiāng)鎮(zhèn)特崗的武陟縣大學生村干部;報考崗位代碼為3302、4302,須是2016年1月31日以前辭職且連續(xù)任職滿一個聘期、曾在武陟轄區(qū)服務的大學生村干部。
報考崗位代碼3301、3302、4301、4302的,于2017年7月17日-18日(8:30--11:30,15:30--17:30)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需本人(不接受他人代辦)持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在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填寫《報考崗位代碼為3301、3302、4301、4302資格審查表》(見附件6),報考崗位代碼4301、4302的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審查地址:武陟縣人才交流中心(興華路與木欒大道交叉口東400米路南,電話:0391-7275912)。
未在上述時限內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8、報考崗位代碼為4001-4205的《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應符合《招聘崗位表》“任教學科”欄要求;
9、加分政策。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參加國家自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武陟籍大學生(提供戶口本和證書原件、復印件)、我省自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武陟籍大學生(提供戶口本和證書原件、復印件)、由省下派到武陟縣服務或武陟籍的“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提供戶口本和證書原件、復印件)、參加“武陟縣高校畢業(yè)生進社區(qū)服務”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提供證書原件、復印件)、在焦作轄區(qū)服務截止2016年12月31日連續(xù)任職滿3年且連續(xù)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大學生村干部(提供焦作市及服務縣市區(qū)大學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的在村任職工作經歷證明)、武陟縣行政區(qū)域內接收安置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和《退伍證》原件、復印件),且現未進入公務員、事業(yè)編制內,報考除崗位代碼3301、3302、4301、4302以外崗位時筆試成績加10分。每名考生只享受一項加分政策。
擬享受加分政策的,于2017年7月17日- 18日(8:30--11:30,15:30--17:30)將《武陟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見附件7)等相關資料交至武陟縣人才交流中心進行審核。未在上述時限內提交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待遇。
10、是在職人員的,需在《報名登記表》“高等教育及工作簡歷”欄注明在職工作經歷,資格復審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職教師報考的還需經所屬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11、報考崗位代碼為4201-4205的戶籍所在地為武陟縣;
12、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五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現役軍人;
6、國家、省、市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