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龍江伊春公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7人公告(2)
六、體檢政審
1、筆試和面試結束后,伊春公安分局根據(jù)招聘人數(shù)和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體檢政審人員。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確定名次。體檢政審人數(shù)按照1:1的比例確定。
2、進入體檢政審范圍人員確定后,伊春公安分局對報考人員進行體檢政審。體檢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政審內(nèi)容包括本人政治立場、道德品質(zhì)、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對體檢及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資格,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后管理和福利待遇
1、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伊春公安分局組織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合同到期,考核合格,履行續(xù)聘手續(x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報伊春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2、聘用人員月工資1450元/人。
3、依法繳納五險。五險包括:醫(yī)療保險、養(yǎng)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yè)保險。
八、合同約定
試用期3個月。
警務輔助人員應當遵守伊春公安分局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組織領導,保守工作秘密,完成工作任務。因違法違紀或工作失職造成損失和影響的;違反職業(yè)道德和社會公德的,解除聘用。
九、其它
1、本方案未盡事宜由伊春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2、咨詢電話:0458—3954616
伊春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8日
文章來源:http://www.ycycq.gov.cn/zwgk/tzgg/2017/06/7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