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白沙縣事業(yè)單位招聘42人公告(2)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縣招聘辦負責組織符合條件人員按時參加考試。
1.筆試科目:公共知識。由縣招聘領導小組委托省有關專家命題并評卷。
2.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45分。根據(jù)筆試成績和招聘崗位數(shù),按比例和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確定面試對象。招聘人數(shù)在10人以下的崗位,面試比例為1:3;招聘人數(shù)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崗位,面試比例為1:2。
(二)面試
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由相關專家組成。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綜合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如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分數(shù)高低排名;如筆試和面試分數(shù)相同則進行筆試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排名。
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體檢與公示
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排名和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對其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和體檢并進行考察。
報考人員的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自理),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順序遞補。
考察參照公務員考察標準進行,在2017年8月31日前,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取得畢業(yè)證書,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必須取得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材料。如考察階段無法提供有關材料則取消聘用資格。
縣人社局在聘用審批前將對擬聘用人員的戶籍、學歷、年齡、專業(yè)、資格等是否符合招聘條件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由縣人社局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招聘單位領導成員集體研究,按有關程序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
六、聘用和管理
1.經(jīng)考試、考察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人選,由縣人社局報縣政府審批同意后,辦理聘用和入編手續(xù),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書。所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所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我省現(xiàn)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所聘用人員在我縣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允許申請調離我縣。
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招聘資格條件報名,確保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保證個人通訊的暢通,如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導致誤考、缺考,則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整個招聘過程對考生資格進行全程審查,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立即予以取消。
4.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報考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家庭成員及主要成員關系。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人事、紀檢、財務、審計等崗位,也不得報考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詳細事項請登陸白沙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查詢。
附件1. 2017年白沙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白沙黎族自治縣
2017年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代章)
2017年5月9日
本文來源:http://xxgk.hainan.gov.cn/bsxxgk/bgt/201705/t20170502_23077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