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沅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43人公告
為做好2017年沅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根據《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沅江市機構編制委員會《2017年第一次編委會議紀要》(沅編會紀[2017]1號)、《2017年第二次編委會議紀要》(沅編會紀[2017]2號)的精神,經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報益陽市人社局核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湖南沅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43人公告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瀼毓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做到公開招聘的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jiān)督。
二、招聘計劃與職位
本次共計劃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243名。具體的招聘單位、職位、計劃、資格條件等詳見《2017年沅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按照以下程序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和面試 、體檢和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條件:
(1)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條件(見附件1)。
(2)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5月7日(如:最高年齡限制30歲是指1987年5月7日零時以后出生,其他年齡限制依此類推)。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
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沅江市行政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含特崗教師);
(6)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招聘考試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3、學歷與專業(yè)認定:
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職位“最低學歷要求”為全日制的,報考人員以限定的“最低學歷”報名時,其學歷必須是全日制;報考人員以高于“最低學歷”的學歷報名時,其學歷不要求全日制(如:“最低學歷要求”為全日制??疲忌员究茖W歷報名時,其本科學歷不要求是全日制)。全日制的認定以在“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為依據。“一本”或“二本”學校的認定,以2016年該學校在湖南省招生錄取批次為依據。
專業(yè)審查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2)為依據。如考生所學專業(yè)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由沅江市人社局確認是否符合職位所設的專業(yè)要求。
4、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