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考試報名入口:3月3日-9日(2)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附件3)進行報考,所學專業(yè)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yè)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yè)。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tǒng)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4.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于2017年3月3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參加面試。
5.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試費用。
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綜合管理職位、執(zhí)法勤務職位、警務技術職位均須進行公共科目筆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有關情況詳見《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4)。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17年4月8日 上午
08︰00—09︰3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0︰30—12︰30 《申論》
(二)專業(yè)科目筆試。
執(zhí)法勤務職位加考專業(yè)科目筆試,有關情況詳見《廣東省公安機關2017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執(zhí)法勤務職位筆試考試大綱》(附件5)。
專業(yè)科目筆試時間:
2017年4月8日下午14︰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