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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福建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3)

2017-01-11 14:50  |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五、成績查詢

  4月18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查詢筆試成績。考生如對本人的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10個工作日內(nèi)向當?shù)乜荚嚈C構提出復核申請,由當?shù)乜荚嚈C構集中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再報送教育部考試中心統(tǒng)一復查。復核時僅查詢登記分數(shù)是否準確。

  六、違規(guī)處理

  考試違規(guī)按照《教師資格條例》(國務院令第188號)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七、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須本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若由于本人填報虛假信息,導致無法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或教師資格認定,責任將由本人自負。禁止培訓機構或?qū)W校團體替代考生報名,如有違反而造成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在報名待審核階段可對本人的報名信息進行多次修改,后臺審核一經(jīng)通過,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3.考生如忘記密碼可通過報名系統(tǒng)提示操作,報名系統(tǒng)將把新的密碼通過短信發(fā)送到考生報名時所填報的手機上。手機短信為考生重新獲取密碼的重要途徑,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期間,請考生不要更換手機號碼。

  4.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相關信息,請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查詢。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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