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吉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3)
六、其他說明
(一)考生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可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詢本人的考試成績,2017年上半年筆試成績查詢開放日期:2017年4月18日??忌鐚Ρ救说目荚嚦煽冇挟愖h,考生可在成績公布10日內(具體查卷時間由考試機構確定),向當地市(州)、縣(區(qū))招考辦(考試院)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復核范圍為漏登分、錯累分,漏評閱試題試卷,查卷必須符合規(guī)定,凡涉及評閱寬嚴尺度問題的一律不予復查。復查結果由考試機構提供查詢??忌氉⒚魃暾埲诵彰?、身份證號、準考證號、需復核科目、成績、聯系電話等信息。
國家確定筆試成績合格線,筆試成績合格考生由戶籍或人事檔案關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和面試。
(二)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是考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
(三)2017年上半年面試報名時間:4月18日-4月21日,面試日期:2017年5月20至21日,面試具體公告信息請于筆試成績公布后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
(四)有關考試標準及大綱等方面信息請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閱。
(五)有關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請登錄吉林省教育信息網查詢《吉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吉林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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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http://www.ntce.cn/a/zuijinzixun/2017/0110/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