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上海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2017年上半年上海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已發(fā)布,本次上海中小學教師資格證考試筆試時間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所有考試科目全部采用紙筆考試方式,每場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017年上半年上海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根據(jù)《教育部關(guān)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guān)于印發(fā)<2012年上海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滬教委人〔2012〕23號),以及《關(guān)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guān)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6〕249號)的要求,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在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上海市的考務組織工作,具體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所有考試科目全部采用紙筆考試方式,每場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具體安排見下表:
類 別 \ 時 間 | 3月11日(星期六) | ||
上 午 | 下 午 | 下 午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 兒 園 | 綜合素質(zhì)(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小 學 | 綜合素質(zhì)(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zhì)(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yè)課 | |||
中職實習指導課 |
初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shù)、體育與健康、信息科技、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shù)、體育與健康、信息科技、通用技術(shù)等14個學科。
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綜合素質(zhì)、教育知識與能力兩科考試。專業(yè)知識與教學能力考試,主要結(jié)合面試進行考查,必要時進行筆試。
二、考試大綱及考試標準
考生可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www.ntce.cn)免費查閱、下載有關(guān)考試大綱和考試標準。
三、考試對象
戶籍或人事關(guān)系在上海市內(nèi)(具體要求見下文中“現(xiàn)場確認需提交的身份與戶籍信息說明”),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
四、報考條件
(一)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二)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三)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四)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shù)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shù)等級。
(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戶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級以上考生(含三年級),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六)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上海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