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亳州市直事業(yè)單位招聘48人公告
2016年安徽亳州市直事業(yè)單位招聘48人公告已發(fā)布,本次安徽事業(yè)單位招聘報名時間為2016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8日16:00,筆試時間:2016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教育綜合知識》或《綜合知識》
2016年安徽亳州市直事業(yè)單位招聘48人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等規(guī)定,經市政府批準,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屬事業(yè)單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根據市屬事業(yè)單位崗位空缺情況,計劃在編制內招聘人員48名,各崗位具體招聘人數和條件見《2016年亳州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本次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2016年12月31日前畢業(yè),且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學歷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5周歲以下”為“1981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年12月31日前畢業(yè)的人員;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