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內(nèi)蒙古政法干警考試民法學大綱(5)
1.效力待定民事行為的概念與特征
2.效力待定民事行為的情形
六、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與特征
(二)代理的類型
1.委托代理、法定代理與指定代理
2.本代理與復代理
(三)代理權的行使
1.代理權行使的原則
2.濫用代理權的禁止
(四)代理權的消滅
(五)無權代理
1.無權代理的概念與特征
2.狹義無權代理
狹義無權代理的情形;狹義無權代理的法律后果。
3.表見代理
表見代理的概念;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表見代理的法律后果。
七、訴訟時效和期限
(一)時效的概念與種類
(二)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的概念
2.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
3.訴訟時效的效力
4.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的區(qū)別
5.訴訟時效的種類
普通訴訟時效;特殊訴訟時效。
6.訴訟時效的起算、中止、中斷和延長
(三)期限
1.期限的概念
2.期限的確定與計算
第二部分 物權
一、物權概述
(一)物權的概念與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