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下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2799人公告(2)
5、招聘單位對通過筆試分數(shù)線的考生按面試比例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者方可進入面試;資格審核未通過的,招聘單位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由筆試成績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遞補。
考生因體檢、政審原因未通過,招聘單位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由綜合成績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遞補。
6、面試一般于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未進入面試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聘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將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四、其它事宜
通過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和考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分批在“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以及各招聘單位網站公布,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五、報考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崗位條件、資格審查、面試問題解答):詳見政策咨詢電話一覽表
技術咨詢(用戶名密碼、網絡異常、技術問題解答):32504328、32504293
考務咨詢(考場安排、筆試組織問題解答):61969089
監(jiān)督電話:《監(jiān)督電話一覽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