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吉林省特崗教師招聘1400人公告
2016年吉林特崗教師招聘考試招聘1400人公告,為貫徹落實《鄉(xiāng)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提高農村義務教育質量,2016年吉林特崗教師招聘1400人,現就做好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2016年度吉林省特崗教師招聘1400人公告
一、政策要點
(一)實施范圍。2016年中央特崗計劃實施范圍與2015年相同,具體為:《中國農村扶貧開發(fā)綱要(2011-2020年)》確定的11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qū)和四省藏區(qū)縣,中西部地區(qū)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省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西部地區(qū)原“兩基”攻堅縣(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部分團場),納入國家西部開發(fā)計劃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數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區(qū)一些有特殊困難的邊境縣,少數民族自治縣和少小民族縣。特崗計劃設崗縣(市),必須是教師總體缺編、結構性矛盾突出的縣(市)。
(二)招聘數量。2016年全國計劃招聘特崗教師約7萬名,2016年吉林特崗教師招聘1400人(附件1)。
(三)招聘條件。1.符合招聘崗位要求,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條件。2.本科或高等師范??飘厴I(yè)。3.年齡不超過30歲。4.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yè)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四)財政支持。中央財政繼續(xù)對特崗教師給予工資性補助。教育部、財政部將根據各地2016年設崗計劃和往屆特崗教師在崗人數核撥2016年特崗計劃中央補助經費,2017年根據2016年度實際在崗教師人數進行結算。
(五)工作重點。切實加強鄉(xiāng)村學校教師補充,優(yōu)先滿足連片特困地區(qū)和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村小、教學點的教師補充需求,縣城學校不再補充新的特崗教師;進一步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加強體音美、外語、信息技術等緊缺薄弱學科教師的補充;向本地生源傾斜。
二、報送材料
(一)請研究提出設崗縣(市)、設崗學校和設崗數量,填寫《2016年中央特崗計劃各縣設崗名額分配表》(附件2),將紙質版和Excel電子版于2016年3月30日前報教育部教師工作司核定后實施。
(二)請按照申報縣教師隊伍編制等情況填寫《中央特崗計劃申報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基本情況調查表》(附件3),按照實際需求填寫《2017年中央特崗計劃設崗需求申報表》(附件4),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將兩表的紙質版和Excel電子版報教育部教師工作司。
(三)請全面掌握特崗教師基本信息和在崗、流動、留任等情況,使用教育部特崗教師信息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特崗系統(tǒng)) 對2016年新聘和在崗特崗教師信息進行更新。特崗系統(tǒng)于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開放,時間為工作日8時至17時。請各地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信息更新工作,系統(tǒng)中特崗教師在崗數據將作為核撥中央補助經費的唯一依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核定的崗位數量,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盡快啟動2016年特崗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務必按計劃完成,確保新錄用特崗教師秋季開學時按時上崗。
(二)采取有效措施,落實好特崗教師的工資與補貼發(fā)放、周轉宿舍安排等工作,切實解決其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確保特崗教師在工資待遇、職稱評聘、評優(yōu)評先、年度考核等方面與當地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對待。各地實施的連片特困地區(qū)鄉(xiāng)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應將相應崗位的特崗教師納入實施范圍。
(三)采取切實措施加強特崗教師培訓,尤其是針對非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做好入職前的師德教育與教學培訓工作。要在“國培計劃”實施中統(tǒng)籌安排,開展特崗教師專項培訓,幫助特崗教師盡快成長。
(四)嚴格按照教師〔2006〕2號文件要求,采取切實措施確保三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崗教師全部入編,落實工作崗位,做好人事、工資關系等接轉工作。同時,要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落實服務期滿特崗教師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碩士研究生等優(yōu)惠政策。
(五)認真做好特崗教師跟蹤管理服務等工作,建立特崗教師數據庫,及時掌握特崗教師的基本信息,加強特崗計劃實施工作的動態(tài)管理。教育部、財政部將根據相關各省(區(qū)、市)的需求和項目實施情況,研究確定下一年度各省計劃。
(六)深入挖掘特崗教師中的優(yōu)秀典型,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活動,充分反映特崗教師志存高遠、扎根農村的奉獻精神和感人事跡。加強對特崗計劃和特崗教師的宣傳,進一步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聯系人:孟德會
電話:010-66097957
傳真:010-66096813
電子郵箱:daiyuchu@moe.edu.cn
附件:
吉林教育部辦公廳
吉林財政部辦公廳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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