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學員招考政策問答
2016年上海市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學員招考政策問答
一、關于招考對象
1、問:今年招考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學員的對象是哪些?
答:招考的對象是:
具有上海市常住戶口(高校集體戶口除外),取得2015屆或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高專、高職)及其以上學歷的人員。
2、問:哪些人員不具有報考資格?
答:不具備報考資格的主要包括以下幾類人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中央及地方公務員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 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xiàn)役軍人;
(6)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7)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關于報考條件
3、問:取得非全日制學歷的畢業(yè)生是否可報考?
答:本次招考的學歷條件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高專、高職)及其以上學歷。成人高等教育(夜大、電大、函授、自學考試、學歷文憑考)、業(yè)余大學、網(wǎng)絡學院以及其他非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學歷的畢業(yè)生不可以報考。
4、問: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大專以上學歷證書的人員可否報考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學員?
答: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學習,獲得大專以上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的人員就讀期間必須為現(xiàn)役軍人,當年入學時必須參加國家教育部組織的全國統(tǒng)一招生考試、經(jīng)省級招生部門錄取的,可以報考。面試時須提供當年軍人服役證及經(jīng)認證的學歷證書原件等相關材料。
5、問:對考生的學歷如何進行認證?
答:考生的學歷資格通過國家教育部或上海市教委進行認證。
6、問:今年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學員報考年齡條件怎樣計算?
答: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考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即1990年4月5日至1998年4月5日期間出生;大專(高專、高職)學歷的考生,年齡不超過23周歲,即1992年4月5日至1998年4月5日期間出生。
7、問:考生年齡方面有何其他政策?
答:本市退役士兵,符合其他報考條件的,年齡可放寬至不超過28周歲,即1987年4月5日至1998年4月5日期間出生。
8、問:原系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后被外省市高校錄取戶口遷入外省市高校的畢業(yè)生是否可以報考?
答:上述人員戶口若可于本次招考擬錄用人員公示結束前遷回本市,且符合本次招考學歷、年齡等其他條件的,可以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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