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聘用大學生基層培養(yǎng)鍛煉“天池計劃”362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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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聘用大學生基層培養(yǎng)鍛煉“天池計劃”3626人公告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qū)黨委重視基層、加強基層、服務基層要求,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一線鍛煉成長,2016年,自治區(qū)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考試聘用3626名“天池計劃”人員,其中:從應歷屆高校畢業(yè)生中選聘2626名,從在崗大學生村官中選聘1000名(繼續(xù)留村工作650名、到南疆四地州社區(qū)工作350名)。
一、報考條件、聘用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3月23日至1998年3月23日期間出生)。定向選聘在崗大學生村官和報考南疆四地州崗位的,年齡放寬到32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3月23日至1998年3月23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tǒng)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qū)、市)、自治區(q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yè)證書;
7.具有符合報考崗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二)聘用對象
1.新疆戶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2.新疆普通院校的內地生源畢業(yè)生;
3.在疆大學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4.自治區(qū)統(tǒng)一選派到鄉(xiāng)鎮(zhèn)且仍在鄉(xiāng)鎮(zhèn)工作的公務員(含選調生)配偶;
5.新疆戶籍人員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
7.駐疆部隊現役軍人配偶或子女。
上述3—7項人員戶籍不限,其他涉及新疆戶籍、婚姻狀況的,均截止至2016年3月23日(含當日,下同)。
下列人員不屬聘用范圍(涉及時限的均含試用期,并截止至2016年3月23日):
1.在職國家公職人員;
2.現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聘用為國家公職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國家公職人員;
5.曾經在國家公職人員試用期內因違紀違規(guī)、考核不合格未滿5年的人員;
6.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崗及錄用、聘用后因故取消國家公職人員錄用資格未滿3年的人員。
二、考試聘用程序及時間
考試聘用程序主要有: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擬聘用、聘用等。報名及筆試時間與公務員考錄工作同步進行,一次統(tǒng)一考試,兩次選拔機會。面試具體時間另行公布。
報名、繳費均通過網絡進行。
繳費方法:按照自治區(qū)人事考試中心“天池計劃”人員招考報名有關要求進行。
根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天池計劃”人員考試聘用主要費用包括:(1)報名費15元,筆試費每科40元。對享有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復印件),經筆試所在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辦理減免部分筆試費用的手續(xù)。(2)面試費40元,由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3)體檢費按照體檢醫(yī)院的標準執(zhí)行,由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3月23日北京時間10:30—3月29日18:30。
繳費時間:2016年3月24日北京時間10:30—3月31日18:30。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具體方法登陸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查閱《報名流程》。報名時,報考人員登陸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報名系統(tǒng),根據招聘崗位需求,結合自身條件,如實填寫報考信息。
凡報考“天池計劃”人員的考生,只能在公布的“天池計劃”人員崗位中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一個崗位報考,報名時須使用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注冊。考生除報考“天池計劃”崗位外,也可同時報考今年自治區(qū)面向社會公開考錄的公務員崗位。
(二)筆試
筆試時間及考試科目與公務員考試一致。
筆試時間:2016年4月23日—4月24日,具體見準考證。考試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
使用維吾爾文字答題的考生加試《漢語基礎知識》,該成績不計入筆試總成績,由自治區(qū)統(tǒng)一劃定分數線,取得“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6級(舊版)”及以上或“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5級(新版)”及以上或“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三級甲等”及以上證書的報考人員免試《漢語基礎知識》。
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由自治區(qū)組織、人社部門統(tǒng)一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公布筆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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