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四川資陽招錄公務員283人公告
中共資陽市委組織部
資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資陽市公務員局
關于資陽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規(guī)定,經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員局批準,資陽市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下同)283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scpta.gov.cn、資陽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zypta.gov.cn、資陽人才網(wǎng)http://www.zyrc168.com上發(fā)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明確要求的“在川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是指截止2016年3月17日(報名第一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在川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已通過各類定向考錄被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不得再次報考面向“在川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定向招考的職位。
招考對象明確要求的“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的人員?;鶎庸ぷ鹘洑v,是指在縣(市、區(qū))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yè)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80年3月17日至1998年3月17日期間出生),2016年應屆畢業(yè)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3月17日至1998年3月17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yè)證記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擬報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兩欄分別相符;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5.現(xiàn)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
7.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考職位及名額
本次我市招考名額共283名,其中市級機關(單位)10名,雁江區(qū)104名,簡陽市63名,安岳縣65名,樂至縣41名。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資陽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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