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宜春市事業(yè)單位招聘195人公告
根據(jù)《江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和《宜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經(jīng)宜春市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宜春市市直、樟樹市、奉新縣、高安市、上高縣、銅鼓縣、萬載縣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5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公開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公開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公開招聘單位、公開招聘職位及資格條件
1、公開招聘對象為符合條件的2015年12月底及以前畢業(yè)的應(歷)屆大中專畢業(yè)生。
2、部分招聘職位限制戶籍的是指2015年11月10日及以前為職位設置所要求的戶籍。
3、公開招聘單位職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15年宜春市第二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至附件2。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3日8:30至2015年11月30日17:30;繳費時間:2015年11月23日8:30至2015年12月1日17:30;
公布達不到開考比例被取消職位時間:2015年12月3日9:30;因職位被取消的考生網(wǎng)上改報時間:2015年12月4日8:30至17:30;考生網(wǎng)上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2015年12月8日8:30至2015年12月18日17:30。
(二)報名方式: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址:江西人事考試網(wǎng)(www.jxpta.com)、宜春市人事考試網(wǎng)(http://0795.jxpta.com)。每位報考者僅限報考一個職位。報考者須在網(wǎng)上繳納考試筆試費用后方能確定報名有效。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定向生、免費師范生;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3、在各級公務員及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4、現(xiàn)役軍人。
本次報考實行誠信報考制度,網(wǎng)上報名時只進行電子照片(近一年清晰正面照)審核,不進行資格審查,筆試后將對入闈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報考者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公布的公開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參照《江西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條件設置指導目錄》(附件3),選報符合條件的職位。
(三)資格審查:筆試結束后,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入闈考生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F(xiàn)場資格審查通過后,不需要面試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對象,直接進入體檢、政審環(huán)節(jié)。需要面試的考生現(xiàn)場領取面試準考證。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需要面試的考生因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替補。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考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的、或弄虛作假的、或提供虛假證明的隨時取消其聘用資格。對考生在考試過程中作弊、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生聘用審批后放棄報到等不誠信行為的,記入考生誠信檔案、通報其所在單位,三年內不得參加市、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對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如報考者提供不準確聯(lián)系方式造成無法聯(lián)系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后果由報考者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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