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交城縣事業(yè)單位招聘醫(yī)療崗10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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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山西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5]14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我縣部分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7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2015年前(含2015年)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二、招聘崗位、數量、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招聘教師31名、醫(yī)護人員103名(含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16名)、其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3名(含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4名),共計167名。具體崗位、數量、條件詳見《交城縣2015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
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縣級事業(yè)單位按照不低于招聘總崗位12%的比例用于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報名人數不達規(guī)定比例時核減的招聘名額直接調整到同類崗位面向社會招聘。
(二)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符合崗位要求;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服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5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
(2)不得報考人員
報考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被黨政機關錄用為試用期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事業(yè)單位聘用為試用期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服務期、試用期或工作時間等有關資格條件中,截止時間均為2015年8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測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報名方式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29日8:00至2015年9月3日17:00。
2、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 呂梁人事人才網(http://www.llrc.com.cn)。報考人員登錄呂梁人事人才網,提交報名申請,填寫《報名登記表》,且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yè)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yè)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yè)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報考人數要求:本次考試(除醫(yī)護崗位)要求報考人數達到計劃聘用人數的3倍以上。若報考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達不到3:1的,相應核減招聘名額,使報考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達到3:1,如聘用計劃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取消該崗位招聘。根據晉人社廳發(fā)[2014]2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文件精神,報考醫(yī)護崗位的人員不受報考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比例的限制,但總成績須達到規(guī)定的合格線60分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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