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馬鞍山市-不含警察職位)
2015年安徽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馬鞍山市-不含警察職位)
現(xiàn)將2015年馬鞍山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其他職位(不含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其他職位(不含警察職位)資格復審人選
(詳見馬公考2015第2號公告)。
二、有關(guān)事項
1.資格復審采取現(xiàn)場方式進行。報考其他職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現(xiàn)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安排為:2015年6月19日至 6月20日(每天8:00—12:00;14:30—17:00),資格復審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20日17:00。請報考其他職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持本人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均須原件和復印件)和《安徽省2015年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表》,按要求到馬鞍山市人事考試院(馬鞍山市人力資源中心市場服務大廳一樓服務窗口,位于湖南東路國際華城南門對面,市內(nèi)乘坐103路、106路公交車在“國際華城西”下車,向東100米即到)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其中,報名時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5年畢業(yè),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蚴?、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guān)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以上均須原件和復印件),至2015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取消錄用資格。《安徽省2015年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表》,請考生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ǎng)自行下載。
2.招考職位有學位、資格證書、基層工作經(jīng)歷條件等要求的,報考人員須相應提供相關(guān)證件、證明材料(均須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還應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明材料。2015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guān)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9月30日。
3.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quán)限的主管機關(guān)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證明材料的,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5.通過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考生,隨即辦理參加面試確認手續(xù),領(lǐng)取《面試通知書》,按規(guī)定繳納面試費每人70元。
三、政策咨詢: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0555-8355930;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0555—2366836?,F(xiàn)場資格復審期間政策咨詢電話使用:0555-8880237。
馬鞍山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辦公室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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