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衛(wèi)生職業(yè)技術學院教師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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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海衛(wèi)生職業(yè)技術學院教師招聘公告
根據《2015年青海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5年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廳函 [2015]245號)及《青海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按照《2015年青海省省直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91考試網告的我院招聘崗位及人數執(zhí)行。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2015年招聘《公告》及《報名指南》規(guī)定執(zhí)行。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四、考核工作方式及時間
(一)考核方式:試講和答辯兩個環(huán)節(jié),試講成績占60%、答辯成績占40%。
第一環(huán)節(jié):試講。時間為15-20分鐘(不得低于15分鐘,超過20分鐘),總分100分,試講從儀表儀態(tài)、教學準備、語言能力、專業(yè)知識及教學效果等八個方面進行評價。
第二環(huán)節(jié):答辯。測試方式為考官現場提問三道面試題,每題回答時間約為3分鐘,每位考生答辯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面試答辯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yè)技能,包括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專業(yè)知識、品德及價值觀等。
(二)考核時間:
(1)6月4日-12日參加考核人員帶本人身份證、戶口證明、畢業(yè)證、學位證以及其他資格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學院組織人事部進行現場資格審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以及未按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考核資格。
(2)6月15日進行考核??荚嚻赣脥徫粚⒐P試(70%)與考核成績(30%)累加排序,考核聘用崗位以考核成績排序,按擇優(yōu)錄用原則確定擬聘用名單,并填表上報省衛(wèi)生計生委審核。
五、體檢工作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由我院統(tǒng)一組織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工作
體檢合格人員,我院將對其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綜合表現情況等進行考察,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tài)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對曾有參與打砸搶燒、聚眾鬧事、組織煽動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曾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記錄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招聘空額可按考試成績遞補。
七、公示
經考察合格,并經學院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的擬聘人員,在學院門戶網站公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年齡、性別、民族、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及時間、報考崗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核總成績等。如有異議,須實名舉報,并提供確鑿的證據或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被舉報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擬聘資格。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學院審定并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九、工作要求
(一)學院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招聘工作的重要性,積極做好資格審查、考核等有關工作,確保招聘順利進行。
(二)在進行公開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擬制血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嚴格按照招錄程序做好公開招聘工作,涉密人員必須嚴守秘密。
(四)考官應本著“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客觀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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