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鄂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jù)《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要求,現(xiàn)將鄂州市招錄職位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5年6月3日上午8:00-下午6:00 (時間一天,中午不休息),采用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方式。
二、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鄂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濱湖西路120號),市內乘坐5路、8路、10路公交車至人社局站下即可。
三、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一)所有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的學歷認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對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選調生,還須提供本單位黨組(委)出具的證明,證實其錄用已滿2年、無約定或已滿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并且同意報考。選調生無論報考何類職位,均應具備兩年及以上鄉(xiāng)鎮(zhèn)(街道)基層工作經(jīng)歷。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經(jīng)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時間)。
(三)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及退役的大學生士兵"職位的,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證明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退役的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
(四)對尚未發(fā)放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15年高校畢業(yè)生,可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可取得的證書的證明,但考生必須承諾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五)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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