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湖北咸寧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83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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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湖北咸寧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83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湖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鄂人〔2003〕16號),結合市直事業(yè)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咸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3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一、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和2015年應屆生及符合崗位條件的其他社會各類人員。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義務,遵守事業(yè)單位工作紀律;
(四)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年齡條件和身體條件;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正常履行職責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技能;
(六)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一)受黨紀、政紀、勞動教養(yǎng)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二)正在接受紀檢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三)不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見附表一:《2015年咸寧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咸寧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至4月30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咸寧市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
(二)武漢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至4月29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武漢大學信息學部學生就業(yè)指導與服務中心第一會議室(武漢大學信息學部學生一食堂二樓)
(三)報名要求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如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或填寫信息錯誤以及弄虛作假的考生在面試資格審查時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各崗位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數(shù)不足3:1的取消該崗位計劃數(shù),由人社部門負責通知考生,并退還繳納的報名費。崗位表要求的年齡和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1日(如年齡要求為30周歲及以下,則為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報名材料
1、《咸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表二)(可網(wǎng)上下載);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記照2張;
3、與招考崗位要求相關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包括本人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或職業(yè)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崗位要求有工作經驗的,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勞動(聘用)合同、工資發(fā)放表等相關證明材料(至少提供一種)。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參加應聘的,及本人與單位簽訂有勞動合同(協(xié)議)的應聘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參加應聘的證明。
(五)考試收費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每人每科收取考務費50元。若因達不到3:1開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崗位,對報考者進行退款,其它情況不予退款。
(六)資格審查
2015年5月4日至5月7日為各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時間。對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將不再另行通知,對沒有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由各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通知考生,并報咸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七)準考證
領取時間: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至5月29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領取地點:咸寧市人事考試院考務二科(咸寧市長安大道286號人社局10樓電梯口往左)。聯(lián)系電話:0715-823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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