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東省江門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核公告
2015江門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核公告
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做好我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體檢、考察和審批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5〕56號)精神,現(xiàn)就江門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體能素質測評和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一)報考江門市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10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4分。
具體詳情請登錄廣東組織工作網(wǎng)(http://www.gdzz.cn)、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wǎng)(http://www.gdhrss.gov.cn)和廣東省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gdrsks.gov.cn)查詢。
二、入圍面試資格審核對象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門市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jmkszx.com)所公布的入圍面試資格審核對象(附件1)。
入圍面試資格審核的考生請務必保持聯(lián)系暢通,以方便聯(lián)系。另外,由于存在遞補的可能,請接近入圍的考生也保持聯(lián)系暢通,如聯(lián)系不上,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
三、資格審核
(一)資格審核時間
2015年4月28日—29日上午9:00-11:45;下午14:30-17:30。
(二)資格審核地點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幸福新村辦公樓(江門市蓬江區(qū)幸福路20~22號)。各招考單位資格審核時間、地點安排(含線路圖、乘車方式)詳見附件2。
(三)提交材料
1.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準考證、報名表、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2.社會人員:須提供準考證、報名表、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戶主首頁和本人內(nèi)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職位對專業(yè)技術資格或執(zhí)業(yè)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國有單位臨時工,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須提供國有單位用工證明)。
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沒有專業(yè)代碼)的,須提供畢業(yè)證書(或就業(yè)推薦表)、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yè)院校設置專業(yè)的依據(jù)等材料。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真實,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面試資格或錄用資格。資格審核不合格以及放棄面試的,招考單位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在筆試入圍的考生中相應遞補面試對象。
須進行體能素質測評的遞補面試對象資格審核工作須于4月29日下午14:30前完成,其余遞補面試對象資格審核工作須于4月30日下午16:30前完成。
(四)具體要求
1.考生本人持上述資料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相應的報考單位審核處參加資格審核。
2.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須在《廣東省2015年考錄公務員考生承諾書》上簽名,不簽名者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因個人原因違背承諾的,3年內(nèi)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
3.考生本人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4.審核合格的考生在審核處領取《江門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通知書》,并在審核名冊表上簽名確認。須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考生審核合格后須簽定《江門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素質測評考生承諾書》,并領取《江門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素質測評通知書》。參加體能素質測評合格后領取《江門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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