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東廣州增城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招用評審工程技術人員的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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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廣東廣州增城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招用評審工程技術人員的補充公告
因本次招考的應聘人數不足,經研究決定,對招用對象的條件進行調整并補充其它相關事項,具體如下:
一、招用對象
招用的評審工程技術人員須為土木工程類、水利水電工程類、機電安裝工程類和工程造價管理等相關專業(yè),本科(含)以上學歷,工作年限要求從事工程造價工作3年(含)以上。
此次招用分土建、安裝和水利三大類專業(yè)進行考試,每類專業(yè)各招用1人。報名時間順延至2015年4月12日止。
二、其它事項
1、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本次招用人員職位為合同制的工程評審技術人員。
3、應聘人員在招用過程中如有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包括: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等),則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以上未提及事宜按照原公告規(guī)定執(zhí)行,招用結果于增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
5、考務工作聯系人:葉先生辦公電話:82656031郵址:384253036@qq.com;黃先生辦公電話:82667300
6、紀檢監(jiān)督投訴受理電話:82667362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增城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公開招用評審工程技術人員的公告》
增城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2015年3月23日
附件如下:
2015年增城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公開招用
評審工程技術人員的公告
根據《關于印發(fā)<增城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聘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增人社〔2014〕25號)、《關于印發(fā)<增城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聘員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的通知》(增人社〔2014〕26號)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增城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公開招用評審工程技術人員,現發(fā)布公告。
一、招用職位、人數及對象
招用的評審工程技術人員須為土木工程類、水利水電工程類、機電安裝工程類和工程造價管理等相關專業(yè)本科(全日制)及以上學歷。工作年限要求從事工程造價工作3年以上,有工程師職稱或者注冊造價師資質的優(yōu)先考慮。此次招用評審工程技術人員共3名。
二、報用條件
(一)報考人員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身體健康,能勝任招考崗位的工作;
3、具備崗位所需職業(yè)技能要求、任職資格和職業(yè)資格;
4、服從組織安排工作;
5、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6、招考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yǎng)或行政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的;
4、招考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
2、提交資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須提供的資料如下: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專業(yè)資格證、計生證明等復印件及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
3、報名人員可選擇以下三種方式之一進行報名:
(1)現場報名
報名人員攜帶上述資料自行到增城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進行現場報名。
(2)郵寄報名
報名人員將上述資料郵寄至廣州市增城荔鄉(xiāng)路21號增城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3)網絡報名
報名人員以電子版方式將上述資料的掃描件發(fā)送至中國人才網線。日期以郵件發(fā)送日期為準,過期不候。
4、報名要求:
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考試內容
招用考試總成績?yōu)?00分,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滿分均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占總成績的4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體檢、考察與公示
1、招考職位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體檢標準、考察程序參照事業(yè)單位人員招用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間考生主動放棄出現缺額時,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3、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對擬招用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招用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1、本次招考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2、本次招考有關政策由增城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負責解釋。
增城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二0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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