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蘇蘇州市實驗小學校教師招聘6人公告(2)
(三)報名注意事項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出示本人下列材料:①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②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③所在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 原件、“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空白)原件;④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及相關獲獎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⑤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的原件和復印件;⑥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1張。
2.應聘者本人必須到現(xiàn)場報名,不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報名。
3. 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guī)定的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四、招聘考試
(一)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個部分。
筆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內容以招聘崗位相關學科專業(yè)知識為主。面試根據(jù)招聘計劃數(shù),從筆試合格者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5: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人選。不足5: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面試同一崗位采用統(tǒng)一試題及評分規(guī)則。面試含說課、上課兩個環(huán)節(jié),總分為100分,說課50分(設3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成績不合格不進入上課環(huán)節(jié)),上課50分,面試設60分合格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入總成績。
招聘考試總分(100%)=筆試(40%)+面試(60%)。
(二)報名者經資格審定合格,于2014年12月27日9:00-15:00到蘇州市實驗小學領取《筆試準考證》。
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五、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在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招聘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jù)招聘計劃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六、資格復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聘用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5日。確因情況特殊,經主管部門批準可延長至30日。對不符合《簡章》規(guī)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聘用考察(考核)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對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員,招聘單位應將不合格的理由書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復核,招聘單位應當接受復核申請,并須30日之內給予書面答復。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復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復核無異議后,報市人社局備案。
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xù)前,因考生體檢、考察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xiàn)缺額時,經招聘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報市人社局審批,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也可以決定不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