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蘇宿遷招聘聘任制公務員5人公告(2)
三、招聘程序
采用公開招聘方式進行,具體包括報名、資格審查、考試測評、考察和體檢、公示和審批、辦理聘任手續(xù)等環(huán)節(jié)。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4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8日18:00。
2.報名方式
應聘者可以到招聘單位現(xiàn)場報名,也可以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報名。報名地點、聯(lián)系電話、電子郵箱等詳見《江蘇省宿遷市聘任制公務員招聘咨詢方式》(附件3)。
3.報名材料
(1)《江蘇省宿遷市聘任制公務員報名信息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職(執(zhí))業(yè)資格、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明書;
(3)個人近年來主要工作業(yè)績(成果)材料、相關證明材料。
4.報名要求
(1)報名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通過郵寄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報名的人員,可提供復印件或掃描件,原件審核時間另行通知,報名材料不退回。
(2)應聘者根據(jù)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yè)要求,限報一個聘任職位。
(3)應聘者應于2014年12月28日18:00前將所需材料發(fā)送到招聘單位。郵寄以郵戳時間為準,電子郵件以發(fā)送時間為準,逾時不再受理。
(二)資格審核
招聘機關根據(jù)聘任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參加考試測評,名單于2015年1月5日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等網(wǎng)站公布。資格審核通過人數(shù)不足1∶5比例的,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并予以公告。
(三)考試測評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綜合評價(專家評估)。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機關確定和通知。
1.筆試
筆試重點考查與聘任職位相關的理論業(yè)務知識、運用專業(y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文字表達能力等。筆試滿分100分。
2.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分別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等網(wǎng)站公布。面試前由招聘機關對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適應所聘任職位要求的綜合能力,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綜合評價
宿遷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聘機關組成專家小組,采用面談答辯、履歷評價等方式,對面試人員的學歷、專業(yè)、工作履歷和工作業(yè)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適崗性。綜合評價滿分為100分,面談答辯、履歷評價分值分別按70%和30%的權重分配。
考試測評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面試和綜合評價成績分別占30%、40%、30%。
(四)考察和體檢
根據(jù)考試測評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順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對象。考察由各招聘機關組織,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宿遷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體檢。體檢按國家和省有關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參加考察和體檢人員名單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等網(wǎng)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