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東深圳市坪山新區(qū)城市建設局招聘雇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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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廣東深圳市坪山新區(qū)城市建設局招聘雇員公告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擬公開招聘普通雇員3名,具體職位參見《深圳市坪山新區(qū)城市建設局公開招考雇員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
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愿意履行雇員的義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報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雇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
有關要求:
1.報考學歷:職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學歷的,成教、自考、電大、夜大、函授或黨校學歷的均不能報考。
2.報考專業(yè):報考者所學專業(yè)須與招考職位表要求的同學歷層次專業(yè)一致;判斷專業(yè)是否一致可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yè)目錄》。
3.其它要求:通過深圳市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A類的考生,可應聘專業(yè)技術類及輔助類普通雇員崗位;通過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B類的考生,可應聘輔助類普通雇員崗位。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予接受報名: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09年10月以來參加本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其他屬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應聘的。
四、報名和資格初審
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接受報名,報名時即進行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11月18日(星期二)
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坪山新區(qū)管委會辦公樓517室,
聯(lián)系人:廖小姐,聯(lián)系電話:28318311;
(三)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
報名注意事項:嚴格按照應聘職位的資格要求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個人條件與職位要求不符的不得報考;弄虛作假的,取消資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資格初審提交資料:
1.《深圳市坪山新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普通雇員報名表》(附件2,原件);
2.身份證或戶籍本(驗原件留復印件);
3.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驗原件留復印件);
4.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附件3,原件。該表在資格初審時如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最遲應在辦理備案手續(xù)時提供該表,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5.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驗原件留復印件);
6.證明應聘人符合崗位規(guī)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7.業(yè)績、獲獎、任職經(jīng)歷等證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注意: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準確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初審是對報考者資格條件的初步確認,最終以辦理雇用手續(xù)前的考核、公示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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