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陜西科技大學(西安)公開招聘輔導員公告
陜西備考交流QQ群:248466038
備考推薦:2014年陜西省事業(yè)單位考試名師網絡課程班
為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教育學校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的意見》(教政社[2005]2號),根據(jù)現(xiàn)有的思政教師配置情況,我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1.應屆碩士,中共黨員,本科、研究生就讀院校均為中西部高?;A能力建設工程以上層次院校;
2.熱愛輔導員工作,道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風嚴謹,工作務實;有吃苦奉獻精神和高度的責任心,善于做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3.在校期間擔任過主要學生干部,具備良好的社會工作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以及計算機應用能力;
4.身體健康,性格開朗,適應能力強;興趣廣泛,有一定的文體特長;
5.應聘人員為1986年7月1日之后出生,對具有博士學位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二、崗位性質
1.本次招聘人員按《陜西科技大學人事代理人員管理暫行辦法》進行管理。學校通過公開招聘和崗位聘任,與人事代理人員建立聘用合同關系,以聘用合同的形式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和待遇。聘用合同期內學校與人事代理人員依據(jù)聘用合同維持或調整聘用關系,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和聘用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2.人事代理人員在代理期內不進入學校事業(yè)單位編制,聘用期內,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離職或退休后享受社會保險相關待遇。
3.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人事代理人員與陜西省人才交流中建立人事檔案關系,由陜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和管理人事代理人員的人事檔案關系。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學校將代管的該人事代理人員的檔案轉至陜西省人才交流中心,由單位委托代理改為個人委托代理。
三、招聘程序
1.報名:
(1)凡符合條件且有意向應聘者,請將個人簡歷、《陜西科技大學公開招聘輔導員報名表》、《應聘陜西科技大學2015年輔導員信息登記表》打包發(fā)送至電子郵箱,郵件主題需注明“姓名+畢業(yè)學校+應聘輔導員”字樣;
(2)個人簡歷應統(tǒng)一命名為“姓名+畢業(yè)學校+專業(yè)”,《陜西科技大學公開招聘輔導員報名表》命名為“報名表+姓名+畢業(yè)學校”;
(3)請嚴格按照要求填寫表格、發(fā)送郵件,不按要求和重復發(fā)送郵件者不予資格審查;
(4)報名截止時間為2014年11月25日。
注意:應聘者應對個人填寫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fā)現(xiàn)材料虛假者,學校有權隨時取消其應聘或錄用資格。
2.資格審查:
根據(jù)報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及心理素質測試人選。
發(fā)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