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湖州長興縣屬事業(yè)單位招聘1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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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fā)〔2012〕194號)、《長興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長人發(fā)〔2011〕12號)及《關于編報2014年長興縣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需求計劃的通知》(長人社發(fā)〔2014〕13號)文件精神,結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統(tǒng)一部署,2014年下半年我縣縣屬事業(yè)單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6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長興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2.具有長興縣常住戶口(以2014年10月1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的社會人員;
3.海外留學人員以及國家承認的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可按社會人員報考;
4.上述人員中屬于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的,須于2014年10月10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須于資格復審前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社會人員須于報名(2014年10月10日)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所需職稱、職業(yè)資格等證書的,應聘人員必須在報名(2014年10月10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經歷的,以全日制學歷證書頒發(fā)之日起計算,截止到 2014年10月10日。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2.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guī)定;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和其他條件。招聘單位根據(jù)教育部設置的有關學科目錄結合崗位特點進行審核,并負責具體解釋。
6.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存在須回避情形的職位,具體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根據(jù)崗位特點和要求,個別崗位適當放寬戶籍和年齡限制,具體詳見附件《2014年下半年長興縣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計劃
招聘單位、崗位及具體要求等詳見《2014年下半年長興縣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與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4年9月30日9:00-10月10日16:00。應聘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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