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招警考試巴中公考錄人民警察公告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員會
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巴中市公安局
關于2014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規(guī)定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部分市州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的通知》(川公局發(fā)〔2014〕20號)安排,現(xiàn)將全省統(tǒng)一考錄工作(巴中)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收名額與職位設置
本次共錄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150名。設置綜合管理、執(zhí)法勤務和專業(yè)技術三類職位,其中綜合管理職位招收8名(含女性2名)、執(zhí)法勤務職位招收127名(含女性12名)、專業(yè)技術職位招收15名(含女性1名),具體設置詳見《巴中市2014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情況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考生按報考職位錄取后(同一職位的考生在本市拉通排名,只有1個縣(區(qū))設置的職位除外),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具體分配單位。具體分配單位及名額見“職位表”。凡不服從分配者,取消錄用資格。
二、招考對象、范圍和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范圍
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均可報考。報考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綜合管理職位和執(zhí)法勤務職位招收具有國家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專業(yè)技術職位招收具有國家認可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
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面向全國招考,大專學歷人員限本省常住戶口或生源地。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0周歲(1983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處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5.現(xiàn)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
7.受過治安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8.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9.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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