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試
面試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成面試評委會,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面試。面試總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zhì)及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等。筆試結(jié)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及地點待資格復審后另行通知。
(五)體檢
以總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人數(shù)與體檢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
1.體檢標準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
2.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愿放棄。
3.復檢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jié)果通知三個工作日內(nèi)申請復檢一次,由用人單位組織復檢,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jié)果以復檢結(jié)果為準,復檢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體檢費用
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六)考核
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計劃招聘數(shù)等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人員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ynhrss.gov.cn)和云南人才網(wǎng)(www.ynhr.com)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經(jīng)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勝任本職的,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正式聘用。
五、其他問題
(一)報名、考試、體檢、考核等過程中,凡有作假、作弊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人員,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錄入不誠信名單。
(二)應聘人員報名后,未參加筆試、面試的視為自愿放棄,自愿放棄后,該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與參考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的取消該崗位(即取消該崗位的筆試或面試)。
(三)應聘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參加筆試和面試。
(四)體檢、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辦理聘用手續(xù)的,所空缺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遞補一次后,仍不合格或不能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該崗位。
(五)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省紀委駐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紀檢監(jiān)察室進行全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871—3635387
本招聘公告未盡事宜請直接與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處或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法律咨詢服務中心進行咨詢。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處聯(lián)系電話:0871—3635237,赫老師。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法律咨詢服務中心聯(lián)系電話:0871-7195721,周老師。
附表:
1.《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法律咨詢服務中心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法律咨詢服務中心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法律咨詢服務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表1: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法律咨詢服務中心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招聘崗位 |
崗位代碼 |
招聘人數(shù) |
學歷 要求 |
專業(yè) 要求 |
其它 條件 |
年齡要求 |
綜合管理 |
1001 |
1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人力資源管理、經(jīng)濟學 |
|
35周歲以下 (1977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
培訓考核 |
1002 |
1 |
漢語言 文學 |
普通話達到國家二級甲等及以上,2年以上工作經(jīng)驗。 |
||
咨詢服務 |
1003 |
1 |
法律、 英語 |
2年以上人力資源管理或社會保障工作經(jīng)驗。 |
附表2: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法律咨詢服務中心
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本人 像片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
籍貫 |
|
入黨團時間 |
|
|||
學歷 |
|
學位 |
|
|||
報考崗位 |
|
職稱/資格 |
|
|||
畢業(yè)院校 |
|
畢業(yè)時間 |
|
|||
所學專業(yè) |
|
主要特長 |
|
|||
現(xiàn)戶口所在地 |
|
身份證號碼 |
|
|||
現(xiàn)工作單位 |
|
單位性質(zhì) |
|
|||
現(xiàn)從事的工作及起止年限 |
|
|||||
現(xiàn)任職務及任職起止年限 |
|
|||||
聯(lián)系方式 |
固定電話:(區(qū)號+電話號碼): 移動電話: |
|||||
本人主要受教育及工作經(jīng)歷(從大學開始,按時間順序填寫) |
|
|||||
初審意見 |
審核人: 審核日期: 年 月 日 |
|||||
備注 |
1.報名登記表須一式2份; 2.聯(lián)系方式在工作期間必須保證暢通; 3.此表的內(nèi)容必須如實填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