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撤銷縣政府的決定,責令鄉(xiāng)政府重新作出決定.
D.撤銷縣政府的決定,責令縣政府重新作出決定
答案及解析:B.
考點:判決類型.
詳解:根據(jù)行政訴訟法第54條,變更判決的適用條件包括:被訴行為是行政處罰;該行為合法;該行為顯失公正。本案中,被訴行為是行政征收,且該行為違法,當然不能作出變更判決。選項A錯誤。..
撤銷判決是被訴行為違法的情形下作出的基本判決類型: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0條第3款、第57條第2款和第58條的規(guī)定,確認違法判決只能適用于不能采用撤銷判決的情形。本案中,法院經審查認為縣政府的復議決定違法,而縣政府的復議決定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0條第3款、第57條第2款和第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