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 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2年楚雄州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
及后續(xù)各項工作相關問題的公告
各位報考人員:
2012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后的確認工作已結束,根據(jù)《云南省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州2012年州、縣、鄉(xiāng)機關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不含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資格復審及后續(xù)各項工作相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若遇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不相符的,按省公務員局相關規(guī)定處理。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已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如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面試,按“擾亂考試秩序”給予五年禁考公務員的處罰。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全州統(tǒng)一進行。
(二)資格復審地點:全州公安和森林公安及州級單位在楚雄州人才市場大廳(楚雄州陽光大道一公司兩場、第三公務中心)進行。其余在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時進行。資格復審由用人單位派人員負責完成。
報考我州縣、鄉(xiāng)機關的考生,資格復審地點:在報考單位所屬的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具體地點請考生自己主動聯(lián)系。
聯(lián)系電話:0878—
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 3389670
雙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7722565
牟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5216099
南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7222692轉
姚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5712516轉
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6222347
永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6712191
元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8216981
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8712572轉
祿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4127879
(三)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布: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請登陸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xz.gov.cn/cxzzf/720575940
37927936/index.html)和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
cxrs.gov.cn)資格復審附件查詢。
(四)資格復審方式。資格復審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由資格復審單位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報名信息進行核對,若遇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不相符的,按省公務員局相關規(guī)定處理。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出現(xiàn)已進行過網上確認的人員不參加資格復審或者資格復審不合格情況的,不遞補未經網上確認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本人持相關材料的原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不允許他人代替。如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資格復審確認表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進行審驗。
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因遺失而無法補辦的,需提供蓋有畢業(yè)學校學歷學位發(fā)放部門簽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除學歷、學位證明外的其余證明材料遺失可以補辦,必須提供原件。
留學回國人員需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及我國駐外使領館證明其在外就讀學習的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電話:0871-5151676。
報考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崗位的人員,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報考定向“四項目人員”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由縣(市)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在我省服務的西部志愿者報考定向“四項目人員”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fā)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市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對于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報考定向“四項目人員”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對在我省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的教師報考定向“四項目人員”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烈士子女在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fā)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對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資格復審時需提供民政部門認定并頒發(fā)的《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因公犧牲人員的關系)。
報考要求2010年以來未就業(yè)畢業(yè)生崗位的人員,需提供未就業(yè)證明。
已與單位確立了用人關系的報考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本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以上所有證明的截止時間均為2012年3月13日(即證明的落款時間可以在2012年3月13日以后,但所證明的內容應該為3月13日以前的事實)。
有筆試加分的還需提供加分依據(jù)的原件。
根據(jù)誠信承諾書及報名填表時針對考生的說明“是否滿足崗位的具體民族要求、外語級別要求、職稱要求、其它招考條件及與崗位相關的其他規(guī)定”,選擇“否”的審核不通過,與之相關的個人信息由考生在報名填表時承諾保證真實,若考生所持證明與崗位要求不符,資格復審結果為不合格。
(五)資格復審時需特別注意的問題。
對照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檢查資格復審確認表,只對資格復審確認表中“是否確認參加資格復審”欄選擇為“是”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確認表中“是否確認參加資格復審”欄選擇為“否”的,按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規(guī)定,一律作“自動放棄面試”處理。
復審通過后必須由資格復審單位在用人單位簽章欄簽署“資格復審合格”意見并簽章,確認表一式兩份,簽章后一份留存考生,一份留存資格復審單位。
基層工作經歷、四項目人員身份及其服務地,年齡、學歷、學位、政治面貌、外語級別、職稱、民族的認定按公告、《報考指南》中的具體規(guī)定進行。相關文件可從以下網址下載:http://gwyj.ynhrss.gov.cn/readinfo.aspx?InfoId=f962e41b347f488285b844d8d2967711。
戶籍認定:由當?shù)毓珓諉T機關戶籍管理部門派人到資格復審現(xiàn)場,對考生戶籍進行認定。戶籍認定的時限為2012年3月7日省招考公告發(fā)布前。只有2012年3月7日前戶籍在楚雄州內(現(xiàn)仍在本州內)的才認定為本州戶籍。
生源地認定:一是以《畢業(yè)生就業(yè)登記表(報到證)》認定生源地,凡報到地為本州內的,視為本州生源;二是不能出具《畢業(yè)生就業(yè)登記表(報到證)》的,由考生提供參加高考時所在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生源地”證明材料加以認定。凡不能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不視為本州生源。
戶籍或生源地滿足一項即可。
(六)向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fā)出書面《面試通知書》。在州級參加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憑身份證、“參加資格復審確認表”(“參加資格復審確認表”須有資格復審單位簽署“資格復審合格”意見并蓋有單位公章)到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考試錄用與職位管理科領取《面試通知書》。
在各縣(市)參加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憑身份證、“參加資格復審確認表”(“參加資格復審確認表”須有資格復審單位簽署“資格復審合格”意見并蓋有單位公章),在報考單位所屬縣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領取《面試通知書》。
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公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將在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門戶網http://www.cxz.gov.cn/cxzzf/72057594037927936/index.html和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cxrs.gov.cn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