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ò耍┕九c聘用審批
考核工作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日。公示結束后3日內,由招聘單位填寫《宿遷市事業(yè)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人事關系接轉手續(xù)。
在考核、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因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被取消考核、聘用資格或考核結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聘用資格而出現(xiàn)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結束后,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本簡章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4359273(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處)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27—84353301(宿遷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jiān)督電話:0527—84359865(宿遷市紀委派駐市人社局紀檢組)
附: 《宿遷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簡介表》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