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這些“頑疾”,興城市局黨委下定決心徹底根治。全局113輛警車中,除手續(xù)齊全的46輛,其余能夠補辦手續(xù)的21輛立即補辦手續(xù),無法辦理手續(xù)的46輛集中封存,任何單位不得使用;對已經到報廢年限的車輛,堅決報廢。
市局將無手續(xù)車輛封存后,對基層各單位車輛進行了合理調配,確保每個所隊至少保證一輛工作用車,但基層單位交通工具原本就緊張的局面更是雪上加霜。經過認真討論,興城市局黨委找到了問題的癥結所在:專項整治工作要邊治理邊建設,不設法去解決公安機關車輛保障不力問題,違規(guī)問題治理成果就不可能持久性鞏固。
興城市是遼寧省的一個縣級市,經濟實力處于全省下游。在窘迫的財政狀況下,市委、市政府每年除正常撥付公安經費外,用于解決公安工作的專項資金就達500余萬元。“有為就有位,興城公安為經濟社會發(fā)展保駕護航發(fā)揮了不可替代作用,為公安機關購置警車是我們市委、市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代市長于學利說。3月6目,于學利主持召開了市政府常務會,批準了市公安局購置車輛所需資金的報告,并帶領政法委、財政等部門的負責人到市公安局現場辦公,專門解決警車購置問題。目前,36輛警車已到位并依法辦理了相關手續(xù)、牌證,配發(fā)給基層所隊。
專項治理工作開展以來,興城市公安局召開4次專題黨委會、3次領導小組會議,發(fā)簡報30期、通知通報17期,集中督察40余次;在全市繁華路口、重點地段、鄉(xiāng)鎮(zhèn)街道懸掛宣傳條幅,散發(fā)宣傳單,公布有獎監(jiān)督舉報電話,營造領導帶頭、全警行動、社會監(jiān)督的治理氛圍。
與此同時,興城市局加強了制度建設和內部教育。開展“文明行車,樹良好警車形象”活動,針對平時容易出現的闖紅燈、亂鳴笛、不著警服開警車等現象進行深入教育;制作“七個一律、五個必須、兩個嚴禁”警示卡片,每名民警隨身攜帶。
通過邊治理邊建設,興城市局現有警車103輛,數量基本和原有車輛持平,不但車輛整治率達到了100%,而且全局的車輛狀況也有了質的飛躍。應該扣押的涉案車輛已辦理完備扣押手續(xù),應該發(fā)還的涉案車輛已全部發(fā)還,非警務人員駕駛警車現象徹底杜絕,所有警車全部由民警攜帶三證著裝駕駛。
10.2010年4月15日,遼寧省興城市人大代表楊雅琴致信市公安局黨委,對專項治理工作提出表揚:“一是真聽不到刺耳的警笛聲了,二是再也沒看到警車搶道了,三是沒有正式牌照的警車不見了。”
興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古城中隊中隊長朱立華說:“治理整頓,這回是動真的了,我在崗臺17年,最頭痛的就是‘家里人’違章難糾!這次局領導以身作則,警察開車都守規(guī)矩,‘三證’(駕駛證、行駛證、警察證)齊全,我不用再擔心有群眾說我偏向內部人了。”
羊安鄉(xiāng)派出所所長張文平等民警說,專項治理工作是對民警的關心和愛護,過去駕駛無牌車、報廢車、未上保險車,在本地行得通還湊合,但到外地就提心吊膽,如今開著新警車的感覺真好,理不直氣不壯的尷尬一去不復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