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各招聘單位要通知進入面試人員通過現(xiàn)場驗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前述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
面試資格復審的時間:原則上在面試前的5天內(nèi)進行。
4、面試的時間和地點
面試在2012年8月份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公告。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考生雙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點或考場,考生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
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面試考場。招錄單位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脊侔纯忌嬖囆蛱柦o予評分??忌嬖嚂r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違反則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
報考計劃聘用人數(shù)與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職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要達到當天所在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為合格。
面試結(jié)束當天公布面試成績。
四、體檢和考核
根據(jù)用人單位計劃招聘的職位數(shù),用人單位依據(jù)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合格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
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綜合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
(一)體檢
體檢工作分別由市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各縣(區(qū)、管理區(qū))人社部門按照市人社局統(tǒng)一部署和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
體檢應當在市級(或縣級)綜合性醫(yī)療機構(gòu)進行。體檢完畢,主檢醫(y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jié)果并簽名,醫(yī)療機構(gòu)加蓋公章。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有關體檢的要求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0〕29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0〕232號)等文件執(zhí)行。
(二)考核
招聘單位要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鶕?jù)擬聘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zhì)、道德品質(zhì)、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zhì)、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己藨闪⒖己斯ぷ餍〗M,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己诵〗M要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采取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準確把握被考核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己撕?,應寫出書面考核意見。
對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經(jīng)招聘單位提出遞補申請,可在報考同一職位并符合錄取分數(shù)要求的其他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