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閱讀有關申論方面的書籍時,常看到“思維”這幾個詞匯,也有很多人把申論的思維總結出來,給廣大考生提供了很多大幫助,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情。但是,到底什么是思維呢,什么才是申論的思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本文就這一個小問題作一個小小的探討。
1、對思維的認識
1.1首先了解一下思維的定義。思維在英語中也稱之為Thinking,通常有二個解釋:
?、?與“感性認識”相對。指理性認識,即思想;或指理性認識的過程,即思考。是人腦對客觀事物間接的和概括的反映,是認識的高級形式。包括邏輯思維和形象思維,通常指邏輯思維。
?、?與“存在”相對。指意識、精神。
第二解釋是哲學上的定義,這種凝固的描述方式并不具有什么實際價值。有些人提出申論作答要有“公務員意識”,此“意識”非與“存在”相對立,而是第一種解釋的含義,即邏輯思維。
1.2從定義可以看出,思維具有間接性和概括性兩個特征。但這個定義也有缺陷:
一是沒有指出思維是怎么樣進行的;
二是思維的結果并非都是正確的。人腦對客觀事物的認識,有時是片面,或者錯誤的。
思維存在定義上的缺陷,為申論的作答思維的探討提供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