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務員申論熱點:延長教師下班時間透露官員“任權意識”
【提出對策】
治理整頓校園正常秩序,創(chuàng)建良好學習氛圍,不能以犧牲教師合法權益為代價,切忌為官用權的做法。讓教師每天在校15個小時的做法,有違情、理、法。制定這樣的規(guī)則進行過民意調查嗎?又是誰賦予校長的權利?工作時間之外,屬于個人自由支配空間。
近年來,教師因為過度加班而過勞死的新聞時常被媒體報道出來。有資料顯示,巨大的工作壓力導致我國每年“過勞死”的人數(shù)達60萬人,已超越日本成為“過勞死”第一大國。只要是勞動者,不管他是什么身份,他的權利都要得到保護。保護勞動者權利的法律制度必須真正硬起來,任何違反法律的行為都要受到制裁。
校長想要提高教學水平的想法是很好的,但這要從教學質量、教學成績上來進行提高,而不是一味的要求教師在工作時間上的延長。這樣不僅違反了《勞動法》,更是緣木求魚的做法。提高教學指導的根本不在于教學時間,尤其是喝酒打牌的“教學時間”。
本次事件之中的問題關鍵點有二:一是校長以權強令教師延長加班時間,不僅違規(guī)更違法;二是校長下令之后不僅沒有以身作則,反而帶頭和校外人在他規(guī)定的“上班時間”飲酒,導致教師們上行下效,攪亂了教學風氣。
可以說,本次事件的根本原因雖然是校長私自延長教師工作時間導致的,但凸現(xiàn)出來的卻是校長“權大于法”、為官意識的現(xiàn)狀。
一切風波皆因人,看破風波原是官。只有徹底的改革這些“官僚意識”,才能改變官員掌權之后的“任權意識”,想要“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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