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甘肅武威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60人)
為加強公安機關治安巡邏和警務保障力量建設,根據(jù)《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武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武威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細則的通知》精神,經(jīng)研究,決定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6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共計劃招聘輔警60名,其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面向公安機關從事技術支持、警務保障工作在職臨聘人員招聘10名。崗位信息詳見《武威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和社會主義制度,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三)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龋渲型艘凼勘鴮W歷放寬至高中(中專);年滿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1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間出生)。其中,面向公安機關從事技術支持、警務保障工作在職臨聘人員不限學歷和年齡。
(四)矯正視力4.8以上,男性凈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凈身高160cm以上;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殘疾、口吃、重聽、色盲,無紋身等特殊印記,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嚴重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3.曾受到行政拘留處罰、刑事處罰,曾被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養(yǎng)或收容教育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組織、參加、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6.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7.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8.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10.武威市公安機關在職輔警;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六)優(yōu)先招聘情形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見義勇為先進分子,退役士兵,政法、公安類院校畢業(yè)生。
(七)加分項
1.對報名應聘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見義勇為先進分子、退役士兵筆試成績加3分。加分后筆試成績不得超過100分。
2.對公安機關從事技術支持、警務保障工作在職臨聘人員按在公安機關工作工齡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在公安機關工作每滿一年加0.5分。加分后筆試成績不得超過100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試服務機構(gòu),嚴格按照發(fā)布公告、網(wǎng)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及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wǎng)上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需在電腦端登錄西北人才網(wǎng)(http://www.xbrc.com.cn)進行報名,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22年7月28日早上9:00至8月3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報名申請、上傳附件: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前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西北人才網(wǎng)點擊“武威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專欄“我要報名”按鈕,注冊登錄賬號(該賬號是應聘人員報名、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務必妥善保存)。登錄后,按要求逐項填寫信息并上傳與本人報名信息相一致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退伍證等原件照片,簽署《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提交后等待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應聘條件,否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報名申請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可更改。
3.網(wǎng)上資格初審:根據(jù)公告要求和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進行網(wǎng)上資格初審。
(1)查詢審核結(jié)果。應聘人員可于報名次日登錄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jié)果。
(2)網(wǎng)上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2年8月4日18:00時。
4.報名繳費: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按系統(tǒng)提示繳納報名費(報名費150元/人),2022年8月5日18:00時前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筆試準考證:應聘人員在繳費成功后,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并妥善保管,以備考試、資格審核等環(huán)節(jié)使用,無本人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打印準考證后,應認真閱讀筆試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并提前熟悉考點。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二)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漢語作答,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2.筆試內(nèi)容為公安基礎知識、法律知識、時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礎知識等。
3.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記載為準。
4.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有效期內(nèi)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兩證缺一不可。
5.筆試結(jié)束后,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筆試成績。
(三)資格復審
1.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按各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與資格復審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以公告為準,工作人員按照報名條件和崗位要求現(xiàn)場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報名登記表,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退伍證等材料,《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他滿足放寬條件的證明材料。
2.因放棄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在本崗位參加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資格復審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采取核減招錄計劃的方式直到達到1:3比例。
3.公安機關從事技術支持、警務保障工作在職臨聘人員資格復審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及工作性質(zhì)證明,資格復審不限定比例。
4.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人員名單向社會公布。
(四)面試
1.采用結(jié)構(gòu)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評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應急反應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同時考察其語言表達是否準確、流暢,儀表是否端莊大方等。
2.報考人員憑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缺一不得參加面試。
3.具體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五)體能測試
1.進入面試人員均參加體能測試。
2.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等文件規(guī)定組織實施。
3.體能測試分別測試以下項目:男子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縱跳摸高;女子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縱跳摸高。測評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考生有1次測評達標的,即視為該項目測評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考生有1次測評達標的,即視為該項目測評合格;1000米(800米)跑只測評1次。體能測評上述3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測評結(jié)果當場公布,并由報考人員現(xiàn)場簽字確認。體能測評標準如下:
男子組:10米×4往返跑,30歲(含)以下所用時間≤13″1為合格,31歲(含)以上所用時間≤13″4為合格;1000米跑,30歲(含)以下所用時間≤4'25″為合格,31歲(含)以上所用時間≤4'35″為合格;縱跳摸高,觸摸高度≥265厘米為合格。
女子組:10米×4往返跑,30歲(含)以下所用時間≤14″1為合格,31歲(含)以上所用時間≤14″4為合格;800米跑,30歲(含)以下所用時間≤4'20″為合格,31歲(含)以上所用時間≤4'30″為合格;縱跳摸高,觸摸高度≥230厘米為合格。
(六)總成績確定
總成績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nèi)绯霈F(xiàn)小數(shù),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計算綜合成績。按各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1:1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名單,達不到比例的按照體能測評合格實際人數(shù)確定。
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60%+面試成績×40%。
(七)體檢和考察
1.體檢按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承擔。
2.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內(nèi)容: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聘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nèi)容的通知》統(tǒng)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者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產(chǎn)生的空缺,從本崗位體能測試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4.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政審環(huán)節(jié)??疾焱怀稣螛藴剩饕疾靾罂既藛T的政治思想素養(yǎng)、道德操守品質(zhì)及崗位適應程度。因考察不合格、自動放棄考察資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從本崗位體能測試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八)公示及審批聘用
1.體檢和考察政審合格的初選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其聘用的問題,辦理審批聘用手續(xù)。
2.被聘用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的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試用期計算在合同期限內(nèi),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續(xù)聘。
五、管理及待遇
(一)人員性質(zhì)。此次招聘的輔警性質(zhì)為: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zhuǎn)和警務活動擔任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不占用公安專項編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納入行政事業(yè)編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務員相關待遇。
(二)管理培訓。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聘用人員進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及業(yè)務培訓。
(三)薪酬待遇。輔警薪酬待遇及社會保險依據(jù)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lián)合印發(fā)的《武威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實施細則(試行)》(武公發(fā)〔2022〕6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期間有關信息發(fā)布、成績公布、公示等事宜,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gswuwei.gov.cn)及“武威公安”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應聘人員應根據(jù)招聘工作安排,及時查閱有關信息,準時參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應聘人員自身原因未能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本人負責。應聘人員須提供準確、暢通的聯(lián)系電話,在招聘環(huán)節(jié)中若有臨時通知等相關情況,因應聘人員通訊不暢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對提供虛假材料、故意隱瞞實情及在聘用考試中作弊的,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三)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疫情防控政策,根據(jù)疫情防控動態(tài)要求,必要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diào)整,并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gswuwei.gov.cn)及“武威公安”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自覺遵守相關要求。凡違反武威市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隱瞞、虛報旅居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gòu)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五)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考試全過程,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監(jiān)督電話:
武威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0935-5821062
政策咨詢電話:
武威市公安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0935-5821057
報名技術服務咨詢電話:0931-8727856, 400838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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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