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肅酒泉市敦煌研究院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23名公告
甘肅省事業(yè)單位招聘_2022年酒泉市敦煌研究院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23名公告 已經(jīng)公布,報名截止時間至2022年11月30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6號)《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fā)〔2011〕22號)等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敦煌研究院公開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政治素質好,品行良好,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好。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和業(yè)務能力。其中,應聘人員畢業(yè)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yè)(專業(yè)方向)應當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yè)(專業(yè)方向)一致。
(四)年齡要求:不超過40周歲(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敦煌研究院2022年公開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列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公開考核招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人員。
4.在各級人事考錄招聘考試中因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二)報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郵件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公開考核招聘人員登記表》,發(fā)送至電子郵箱dhahr@dha.ac.cn,由敦煌研究院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人員由敦煌研究院電話通知參加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攜帶如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海外留學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攜帶現(xiàn)就讀院校證明報名(要證明應聘人員的學籍、學歷、所學專業(yè)、專業(yè)方向及畢業(yè)證、學位證預計取得時間)
3.個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張;
4.學術成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論文、獎項、項目、專利等);
5.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名證明;
凡辦理聘用手續(xù)時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和提供虛假材料、填報虛假信息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
三、考核
(一)考核時間
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具體時間電話通知應聘人員)
(二)考核內容、方式
采取考核招聘方式。通過應聘人員自述(PPT)、書面材料審核和現(xiàn)場答辯等方式對應聘人員學術背景和學術成果、科研經(jīng)歷和科研水平以及適應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標進行量化評判。每位應聘人員考核時間為20分鐘,應聘人員自述(PPT)10分鐘,現(xiàn)場提問答辯10分鐘。
(三)考核量化評分指標
考核實行百分制,量化指標內容包括:學術背景和學術成果占50%、科研經(jīng)歷和科研水平占15%、適應工作能力占15%、綜合素質占20%。應聘人員在考核前需提交包括工作學習經(jīng)歷、學術背景、學術成果(包括論文、獎項、專利等)、科研項目、所應聘崗位學術研究思路等內容的書面報告一式10份。
四、體檢
體檢由敦煌研究院組織。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以同一崗位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時間為面試次工作日。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人社部發(fā)〔2013〕58號)文件執(zhí)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敦煌研究院組織。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對人事檔案進行審核,對考察審核不符合條件者不予聘用。
六、確定擬聘人員和公示
根據(jù)考核、體檢、考察情況,經(jīng)敦煌研究院研究審定后,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敦煌研究院網(wǎng)站(http://www.dha.ac.cn/)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聘用
經(jīng)報請敦煌研究院黨委批復后,報上級部門備案,由敦煌研究院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guī)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辦理檔案遷轉等聘用手續(xù)。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閆海濤:0937-8869288;13359392658;
華 波:0931-8357201;15109317061;
監(jiān)督電話:0937-8869300;
敦煌研究院
3月15日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