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寧波市公安局軌道分局關于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啟事(150人)
因工作需要,寧波市公安局軌道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軌道分局所屬單位編外工作人員150名(勤務編外工作人員,基礎防控崗位)。
二、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3、年齡18周歲以上,一般不超過40周歲;
4、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熱愛公安輔助工作、責任心強;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含)以上學歷;
7、具有擬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資格條件
1、文職編外工作人員:本科及以上學歷。有一定文字功底,溝通協(xié)調(diào)能力較強;
2、勤務編外工作人員: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武術、排爆、突擊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術等專業(yè)特長的人員以及退役軍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應聘編外工作人員的,可以適當放寬學歷、年齡等條件,但是應當在聘用合同期限內(nèi)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后不予續(xù)簽。
同等條件下,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予以優(yōu)先錄用。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近親屬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曾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曾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籍的;
9、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辭退或者解聘的;
10、從事輔警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有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從事公安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程序
堅持“德才兼?zhèn)洹⑹聵I(yè)為上、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政治考察、公示等程序組織實施,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1年9月1日9:00-11月30日17:00;
2.報名方式:郵件報名。
將《寧波市公安機關編外工作人員招聘報名表》(附件1)填寫完整,加貼一寸照后以word文檔格式,連同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書、駕駛證、退伍證等資料的掃描件以附件形式發(fā)送至以下電子郵箱:st301@163.com。
聯(lián)系電話:81989015、13805742009,邵老師。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確保報考信息真實、準確。如發(fā)現(xiàn)虛假信息的,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名的,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2、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且必須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3、應聘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流程和時限完成各環(huán)節(jié)操作,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完成職位選報并確認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應聘人員所留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本人。
4、應聘人員在招聘任一環(huán)節(jié)有違規(guī)違紀問題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應聘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不得再報考寧波市公安機關編外工作人員或警務輔助人員。
四、資格審查和體能測試
(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主要審查應聘者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家庭成員、近親屬戶口簿復印件(含父母親、兄弟姐妹、配偶、子女),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報告(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一份;
3.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5.已就業(yè)人員報考須提供原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附件7,加蓋單位公章)、以往社保繳納證明及勞動合同;
6.退役軍人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復印件;
7.外地戶口需提供居住證明。
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不予進入體能測評環(huán)節(jié)
(二)體能測評
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參加體能測評,測評結果當場公布。體能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測評標準見附件2。參加體能測評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達標,不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時間、地點及相關安排另行公布。
五、筆試
筆試主要內(nèi)容為基本法律知識、行政能力、時事政治、人文經(jīng)濟和書面表達等,采用書面答題方式進行,試題由寧波市公安局軌道分局委托第三方考試機構統(tǒng)一制卷,分判斷題、填空題、單項選擇題、簡答題、公文寫作等,考試時間90分鐘??荚嚧缶V和考場規(guī)則見附件3、附件4。
1.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1位;
2.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由軌道分局統(tǒng)一公布;
3.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在寧波人才網(wǎng)首頁公布;
筆試具體時間于體測結束后另行通知。
六、面試
(一)面試名額
通過體能測評的考生,根據(jù)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名確定入圍面試人選。
(二)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
七、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1000米成績確定名次。
八、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根據(jù)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名,按職位擬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安排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體檢標準見附件5。
(二)政治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根據(jù)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名,按職位擬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入圍政治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對其進行政治考察。政治審查內(nèi)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現(xiàn)實表現(xiàn)、遵紀守法等情況,重點在于核實應聘對象是否存在不得應聘的13種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由軌道分局在網(wǎng)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jīng)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如出現(xiàn)體檢、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資格的,相應職位可以依次進行遞補。公示中發(fā)現(xiàn)問題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政治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
本公告由寧波市公安局軌道分局負責解釋。
寧波市公安局軌道分局
2021年8月30日
附件2:寧波市公安機關錄用編外工作人員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試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