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區(qū)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調劑資格審查公告
根據(jù)《北京市各級機關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海淀區(qū)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調劑資格審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時間
招錄機關審查時間:2020年2月4日9:00-18:00
招錄機關調劑資格審查后,區(qū)委組織部資格復核1天。
二、形式
線上資格審查
三、準備材料
考生須提供網上打印的調劑報名表、成績通知書、身份證原件以及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電子版照片,除此之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報考面向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學生證、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電子版照片。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者校級一等以上“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所獲獎勵證書電子版照片。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提供本人戶口本(卡)電子版照片。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電子版照片(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提供戶口本首頁電子版照片)、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電子版照片,非北京市常住戶口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護照、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出入境記錄查詢結果等材料電子版照片。
參加本市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報考面向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電子版照片(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提供戶口本首頁電子版照片)、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電子版照片。
(二)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原件電子版照片(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提供戶口本首頁電子版照片),并提供人事行政關系(個人檔案)在京的證明(存檔時間需在報名之前),以及合同等能說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電子版照片。
(三)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職位的考生,符合面向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招考職位條件的,須提供本條第1款所列材料;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須提供戶口本原件電子版照片(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提供戶口本首頁電子版照片)并提供人事行政關系(個人檔案)在京的證明(存檔時間需在報名之前),以及合同等能說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電子版照片。
(四)對于報考殘疾人職位的考生,須對照招考職位條件,審查《殘疾人證》等有關材料。
(五)對于報考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的考生,在報名時已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審核,招錄機關在審查時,只需按照職位資格條件要求進行審核,不再要求提供各區(qū)武裝部出具的證明等材料。
四、相關說明
(一)由于資格復審未通過而產生面試人選空缺的職位,由招錄機關按照該職位通過合格分數(shù)線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通知考生依次遞補。
(二)資格復審材料應清晰可鑒(不小于200K,格式為JPG),每份材料文件名與內容對應,文件夾以招錄機關、職位代碼、姓名進行命名,并按要求報送招錄機關。
(三)考生明確表示放棄報考職位面試的,考生須填寫《自愿放棄資格復審聲明》(附件1),經本人簽名后,報送招錄機關。
(四)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均須填寫《資格復審資料真實性和完整性承諾書》(附件2),對于調劑資格審查時暫不能提供相關材料電子版照片的,考生應與招錄機關溝通后在承諾書中明確,如有信息不真實、不完整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視為調劑資格審查不合格。
(五)公告未盡事宜,按照北京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公告及政策執(zhí)行。請報考人員保持報名時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確保及時參加線上資格復審。
2021年2月3日
附件1:自愿放棄資格復審聲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