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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內蒙古鄂爾多斯烏審旗招考警務輔助人員公告(50人)

2020-08-05 17:32  |  烏審旗人民政府  |  責編:何妍 點擊收藏

  2020鄂爾多斯烏審旗招考50名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2020鄂爾多斯烏審旗招考50名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為有效緩解全旗道路交通管理警力緊缺現(xiàn)狀,促進各項工作順利運行,根據(jù)旗人民政府2020年第8次常務會議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警務輔助工作人員50名充實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則

  (一)堅持“凡進必考”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考數(shù)量及崗位設置

  (一)擬招考警務輔助工作人員50名(詳見招考崗位表)。

  (二)項目人員報考條件和名詞解釋:

  蒙漢兼通人員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這兩類人員以下統(tǒng)稱“蒙漢兼通”人員)。

  1.“蒙漢兼通人員”:會說會寫并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的人員。

  2.“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是指:在自治區(qū)行政區(qū)域內,高中階段以蒙古語授課為主,且高考時使用蒙古語文試題答卷,錄取為區(qū)內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yè)、民族班、少數(shù)民族預科班和錄取為區(qū)外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yè)的畢業(yè)生。

  3.“項目人員”:包括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以及大學生退役士兵。

  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選聘的高校畢業(yè)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高校畢業(yè)生中小企業(yè)人才儲備計劃以及我市2009年統(tǒng)一招募的鄉(xiāng)村兩級“儲備人才”計劃;自治區(qū)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qū)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充實到城鎮(zhèn)社區(qū)、蘇木(鄉(xiāng)鎮(zhèn)),主要從事勞動就業(yè)、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xié)調及社區(qū)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埔陨蠈W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4.“項目人員”須為2020年8月1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大學生退役士兵。凡是到報名開始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超過3年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的,不視為“項目人員”。

  5.各崗位開考比例為3:1,按照筆試、體能測試、面試的順序進行。

  三、招考范圍及條件

  (一)戶籍為烏審旗戶籍(落戶烏審旗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之前)。

  (二)學歷為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軍人定向崗位放寬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三)年齡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在烏審旗行政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帶薪見習人員、輔助性崗位人員、公益性崗位人員,年齡可放寬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為人民服務精神。

  (五)身心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口吃、重聽、色盲、斜視、紋身,適應夜間值班。

  (六)符合招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同等條件下,擇優(yōu)招錄中共黨員、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八)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現(xiàn)役軍人;全日制中、高等院校在讀學生(不含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行政治安處罰、黨政紀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審查的;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烏審旗現(xiàn)有合同制聘用人員。

  四、招考程序及辦法

  招考工作按照信息發(fā)布、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招考時間安排

  1.發(fā)布招考公告:2020年8月5日。

  2.網(wǎng)上報名: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17:30。

  3.網(wǎng)上初審: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1日17:30。

  4.準考證打印時間:2020年8月22日至2020年8月24日17:30。

  5.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6.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7.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8.體檢和考察:另行安排。

  9.公示和錄用:另行安排。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1.信息發(fā)布:本次公開招考信息將在烏審旗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wsq.gov.cn/)、烏審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平臺、烏審旗交管大隊微信公眾平臺發(fā)布(下稱指定網(wǎng)站)。

  2.報名方式:采取網(wǎng)上報名,具體步驟如下。

  (1)考生直接登陸指定網(wǎng)站進行網(wǎng)上報名和準考證打印,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按崗位分別報名。

  (2)報名時,考生須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考生須按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在反復核對所填各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因個人信息有誤確需修改的,請考生本人與招考單位聯(lián)系修改)??忌殞λ峤徊牧系恼鎸嵭浴蚀_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錄用的,責任自負。因未如實填寫信息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其本次招考報名、考試、錄用資格。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4)招考工作人員將在網(wǎng)上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并提出審核意見,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審核不通過的人員,請及時關注審核意見,避免重復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

  (5)考生在網(wǎng)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務必及時登陸指定網(wǎng)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請于審核截止前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并妥善保管,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無《報名登記表》者,一律不接受資格復審。

  (6)同一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3:1,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招考領導小組研究,將取消或調整該崗位招考計劃,并在報名網(wǎng)站上予以公布。“蒙漢兼通”和“項目人員”定向崗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將減少相應的崗位數(shù)調整至普通崗位。

  (三)筆試。

  1.筆試以閉卷的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用漢文試卷的用漢文作答,選用蒙古文試卷的用蒙古文作答;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試必須用漢語作答。不按規(guī)定文字或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筆試出現(xiàn)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全部進入以下環(huán)節(jié)。

  2.政策性加分。

  內蒙古主體少數(shù)民族(蒙古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達斡爾族)考生在筆試成績加權前加2.5分。

  3.筆試成績=(筆試原始成績+政策性加分)。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旗人社局、公安局(交管大隊)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所需材料,在指定網(wǎng)站上公布。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試和面試資格。

  2.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末位出現(xiàn)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體能測試、面試比例的,以實際人數(shù)確定進入體能測試、面試范圍人員。

  3.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對審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4.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達不到比例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由本次招考考務工作組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請考生務必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由于考生聯(lián)系方式中斷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考試延誤責任自負。

  (五)體能測試。

  1.按照資格復審合格人員3: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試人選,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執(zhí)行,測試項目分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俯臥撐和女子仰臥起坐,每項滿分100分,體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25%,體能測試成績=三項測試項目平均值×25%。

  2.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在指定網(wǎng)站發(fā)布,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能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面試。

  1.按照筆試成績和體能測試成績之和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3:1比例的,以實際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面試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25%。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和素質。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面試必須用漢語作答;報考其他崗位的人員,面試可用漢語作答,也可用蒙古語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面試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在指定網(wǎng)站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4.考試總成績計算??荚嚳偝煽?筆試總成績×50%+體能測試成績×25%+面試成績×25%??荚嚦煽儽A粜?shù)點后兩位。

  (七)體檢和政審。

  1.按照每個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考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2.體檢醫(yī)院由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并進行尿毒品三項檢查。

  3.政審工作由旗公安局具體實施,政審不合格人員取消錄用資格。

  4.考生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和政審、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以及政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錄用資格,經考務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后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八)公示與錄用。

  1.通過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環(huán)節(jié),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指定網(wǎng)站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本人檔案遞交至旗公安局審核,檔案審核合格者,按相關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與用人單位簽訂用工合同,人社局給予備案;規(guī)定期限內未遞交檔案或檔案審核不合格者將不予錄用。

  五、待遇

  新錄用人員工資及社會保險等各類待遇參照《烏審旗人民政府2018年第4次常務會議紀要(會議紀要〔2018〕6號)》、《烏審旗人民政府2020年第8次常務會議紀要(會議紀要〔2020〕12號)》標準予以錄用,試用期一年,基本工資3000元/月(含五險并按規(guī)定繳納),試用期結束后,考核合格者享受其他津補貼及調資待遇。

  六、疫情防控須知

  1.考生報名成功后需自行下載打印《烏審旗2020年公開招考警務輔助人員體溫監(jiān)測表及安全承諾書》,并每天如實填寫8月11日至8月24日體溫。

  2.考生持有效身份證件、健康碼為“綠碼”標識、行程卡“綠色”標識,體溫檢測正常后方可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等。

  3.根據(jù)《內蒙古自治區(q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進一步強化管控措施嚴防新冠肺炎疫情輸入傳播擴散的緊急通知》(內防指電〔2020〕37號)的要求,出入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和境外的考生,一律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的管控措施,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時需提供隔離解除證明、核酸檢測為“陰性”的報告單原件及血清抗體檢測正常的報告單原件,否則不得進行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等;出入由中高風險調整為低風險地區(qū)的考生,持有前7天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者入我旗24小時內須進行1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陰性者),可正常進行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等,否則不得進行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等。(請考生提前安排行程,所有費用自理)。

  4.所有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等時需做好個人防護,自備并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口罩。

  5.請考生在考試前盡量不要到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出行,屆時將在入場時進行體溫檢測并要求出示“健康碼”和“行程卡”,上述第3條中規(guī)定的人員,在入場時須出示核酸檢測、血清抗體檢測等相關證明,方可入場。血清抗體檢測、核酸檢測異常的考生將一律禁止進入考場。

  6.以上疫情防控要求以上級最新有關文件要求為準,根據(jù)國內疫情防控形勢隨時調整,提醒考生隨時關注相關信息。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考成績、結果將向社會公開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對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考生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其錄用資格。對違反招考紀律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實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事業(yè)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三)公開招考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fā)布等事宜,將在指定網(wǎng)站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查詢。

  (四)錄用人員須服從崗位安排,對不服從崗位安排的將取消其錄用資格。

  (五)本方案由2020年烏審公開招考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及招考計劃調整變更的由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

  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477-7216691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7-7593006(旗紀委監(jiān)委派駐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0477-7582291(旗紀委監(jiān)委派駐人社局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

  1. 2020年烏審旗公開招考警務輔助人員考生、監(jiān)考人員體溫監(jiān)測表及安全承諾書

  2. 2020年烏審旗公開招考警務輔助人員考試考生安全、誠信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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