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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城市學院招聘55人公告

2020-06-28 11:05  |  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網  |  責編:黎倩 點擊收藏

  湖南省事業(yè)單位招聘_2020年湖南城市學院招聘55人公告已經公布,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fā)〔2019〕1號)要求,結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jiān)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學校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xié)調等事宜。學校紀委監(jiān)察處全程參與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yè)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以教育部門學科專業(yè)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17個;招聘計劃55名,均為專業(yè)技術崗位(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rst.hunan.gov.cn/)、湖南城市學院網站(用人單位http://www.hncu.net)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1)A類崗位:2020年7月8日至7月17日;

  (2)B類崗位:2020年7月8日至10月31日。

  2.報名方式

  采取郵箱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

  請應聘者將報名材料掃描或拍照,以壓縮包(其名稱為“崗位編號+崗位名稱+姓名”)形式發(fā)送至報名專用郵箱hncursc@126.com,并與用人單位確認是否收到郵件。報名材料①請應聘者登錄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城市學院網站通知公告欄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原件,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需蓋學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電子版照片。

  3.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所學專業(yè)以教育部2011年修訂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為準。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在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0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

  (三)資格審查

  根據(jù)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及考試安排的時間、地點在湖南城市學院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B類崗位不設開考比例。A類崗位有效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jù)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賾附虒W科研崗位:采取試講、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綜合成績,其中試講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

  試講: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試講,試講采取授課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素質,總分100分。

  面試:根據(jù)應聘同一崗位試講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總分100分。

  ②應聘輔導員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65%、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5%)。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筆試主要內容為習近平教育思想、黨建思想、思想政治教育及輔導員實際工作相關的論文寫作,總分100分。

  面試:根據(jù)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總分100分。

  所有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應聘人員參加試講、面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成績在湖南城市學院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試講或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shù)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1次。

  六、公示

  根據(jù)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城市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7-6111336(張老師)

  0737-6111010(雷老師)

  監(jiān)督電話:0737-6110025(學校紀委辦)

  附件1:湖南城市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附件2: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湖南城市學院

  2020年6月24日

400-8989-766 09: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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