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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廣東汕尾市公安局城區(qū)分局招聘政府聘員(輔警)公告(96人)

2020-06-12 17:55  |  汕尾市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  |  責編:何妍 點擊收藏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qū)公安機關基層執(zhí)法輔助力量,根據(jù)市委“基層基礎建設年”關于推進“平安細胞工程”建設的工作要求,汕尾市公安局城區(qū)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6名政府聘員(輔警)?,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嚴格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公開考試,擇優(yōu)聘用。

  (一)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二)實行公開招聘、規(guī)范程序、接受監(jiān)督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對象

  招聘崗位及對象詳見《2020年汕尾市公安局城區(qū)分局公開招聘政府聘員(輔警)崗位表》(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服從公安機關管理,聽從人民警察指揮;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具有擬聘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技能。

  3.學歷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含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其畢業(yè)證的取得可延遲至2020年9月30日)。退伍軍人報考者放寬至高中(含中專)學歷。

  4.年齡要求:18至35周歲。在汕尾市公安局城區(qū)分局(含下屬單位)工作滿六個月以上且在崗的臨聘人員報考者年齡放寬至40周歲。

  (二)不得報考的人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違法行為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的;

  4.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曾在公安機關辭職或被公安機關辭退不滿3年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0年6月22日9:00至 2020年6月24日18:00。

  (二)報名方式

  采取電子郵件報名,考生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按要求將報名資料制作成壓縮包(郵件主題格式為:報考者姓名+崗位代碼+本人手機號碼)發(fā)送至汕尾市公安局城區(qū)分局郵箱(郵箱地址:cqfjzgs@vip.163.com )。

  (三)報名所需資料

  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交以下報考資料(其中,《報名表》必須采用Word格式、其他證件材料以及書面證明采用PDF格式編輯):

  1.《汕尾市公安局城區(qū)分局公開招聘政府聘員(輔警)報名登記表》(附件2)。

  2.考生誠信報名承諾書(附件3)。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相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

  4.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及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不含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5.除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外,考生屬下列人員的,還須提交如下資料:

  (1)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2)國有單位在崗在編人員須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生推薦表、學生證;

  (4)在汕尾市公安局城區(qū)分局(含下屬單位)工作滿六個月以上且在崗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現(xiàn)臨聘單位出具的在崗書面證明,以及社會保險費繳納憑證或工資簽領表或勞動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

  (5)退伍軍人的須提供退伍證書。

  6.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及資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考試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四)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根據(jù)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汕尾市公安局城區(qū)分局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線上初審,對符合報名條件者通知現(xiàn)場資格復審(需攜帶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經(jīng)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當場發(fā)放準考證,直接進入體能測試環(huán)節(jié)(免筆試)。體能測試時間視疫情情況而定。準考證是考生參加本次考試聘用各個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忌鷧⒓芋w能測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五、考試

  考試采取體能測評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參加體能測試、面試的考生必須佩戴口罩、服從工作人員的指引,量體溫,掃“粵康碼”后進行考試。

  (一)體能測試。體能測試設定為“合格”與“不合格”等次,測試成績不折算分數(shù),本次體能測試不進行復測或補測。考生應在身體狀況許可的情況下參加,測試中因自身原因出現(xiàn)意外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體能測試項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具體合格標準如下:

  男子組30歲(含)以下合格標準為:1000米跑少于或等于4’40”;男子組31歲(含)以上合格標準為:1000米跑少于或等于4’50”。

  女子組30歲(含)以下合格標準為:800米跑少于或等于4’40”;女子組31歲(含)以上合格標準為:800米跑少于或等于4’50”。

  測試合格者進入面試,現(xiàn)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如不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體能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體能測評合格則列為面試對象。

  本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對象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面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計算。同一崗位最后入圍對象若面試成績相同時,按汕尾市公安局城區(qū)分局臨聘人員、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退伍軍人、主考官評分的高低,依次確定體檢對象。

  六、體檢

  根據(jù)面試成績的高低排序,按該招聘崗位名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工作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具體體檢時間及事項另行通知。

  體檢還需進行尿樣毒品初步測試。

  體檢費用按照相關醫(yī)院的標準由考生自行承擔。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重點對考察對象的個人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全面考察其是否符合聘用資格條件。

  體檢、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或放棄的,可依崗位遞補體檢或考察對象。本次招聘考試成績有效期自首批公示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若本次招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經(jīng)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在本次參加招聘考試的考生中按成績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汕尾市城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示7天后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報批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政府聘員(輔警)正式聘用后,與汕尾市公安局城區(qū)分局簽訂3年首次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

  (三)薪酬待遇。政府聘員工資標準按市城區(qū)編委《汕尾市城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政府聘員管理辦法》汕市區(qū)機編〔2019〕7號文件執(zhí)行。

  (四)對聘用人員實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違反有關管理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將按有關規(guī)定與聘用人員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合同期滿,用人單位研究決定是否續(xù)聘(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再續(xù)聘)。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按《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被聘用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其退休待遇按社會保險法及社會保險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體檢等事宜的具體時間、地點以及注意事項等均通過“汕尾市城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 http://www.swchengqu.gov.cn/)適時公布,請各位考生保持手機(與報名表上的手機號碼一致)暢通,自行留意相關公告或通知;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shù)。

  (三)年齡、工作經(jīng)歷、畢業(yè)證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12日。

  (四)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于2020年6月12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參加面試。

  (五)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政府聘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本公告如有不盡之處由汕尾市公安局城區(qū)分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汕尾市公安局城區(qū)分局政工室:0660-3372815。

  附件:

  1.2020年汕尾市公安局城區(qū)分局招聘政府聘員(輔警)崗位表

  2.汕尾市公安局城區(qū)分局公開招聘政府聘員(輔警)報名登記表

  3.考生誠信報名承諾書

  汕尾市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汕尾市公安局城區(qū)分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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