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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鎮(zhèn)海公安分局招聘警務輔助公告(45人)

2020-06-11 15:17  |    |  責編:何妍 點擊收藏

  因工作需要,鎮(zhèn)海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45名。輔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協(xié)助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開展警務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要求見附件1

  二、 應聘條件

  具有特殊技能或者專業(yè)特長人員以及退役軍人,可以適當放寬年齡學歷條件,但是應當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后不予續(xù)簽。同等條件下,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先進個人予以優(yōu)先錄用。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德,熱愛公安事業(y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紀律觀念強;

  3.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4.應聘人員18周歲以上,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該崗位明確的要求為準;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3.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4.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因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養(yǎng)或者有吸毒史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輔警管理規(guī)定被解聘的;

  10.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有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2.依照國家規(guī)定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 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報名地點:寧波市鎮(zhèn)海區(qū)中山路4號(鎮(zhèn)海公安分局四樓輔警管理科)

  聯(lián)系電話:0574-86635016 朱老師

  報名方式:請以“應聘的崗位+姓名”為主題發(fā)送至494224147@qq.com進行報名,報名須將完整的《寧波市公安機關輔警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2,需下載填寫)以附件形式發(fā)送至上述指定郵箱,或到鎮(zhèn)海公安分局輔警管理科進行現(xiàn)場報名。

  四、 資格審查及考試、測試

  (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主要審查應聘者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戶口簿復印件(含父母親、兄弟姐妹、配偶子女),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報告(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一份;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4.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復印件;

  5.外地戶口需提供居住證明。

  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不予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

  (二)考試、測試

  對于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將進入考試、測試環(huán)節(jié),鎮(zhèn)海分局將對考試、測試合格者,作擇優(yōu)錄取。

  五、 其他事項

  報名者提供的各類證件及所填寫的有關情況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報名資格。

  點擊下載>>>

  2020年寧波市公安局鎮(zhèn)海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一覽表.xls

  寧波市公安機關輔警招聘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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