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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南江縣選調(聘)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85名)

2020-04-20 10:23  |  南江縣人民政府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面試一般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選調(聘)單位制定面試工作方案報南江縣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開展面試工作。

  (三)加分項目

  為鼓勵在編在崗人員立足一線、扎根基層,鄉(xiāng)鎮(zhèn)工作滿5周年的,可在筆試面試折合后總分中加1分;以后在鄉(xiāng)鎮(zhèn)工作每增加1周年,可在折合總分中再增加0.2分;鄉(xiāng)鎮(zhèn)工作年限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3分;在鄉(xiāng)鎮(zhèn)工作期間,每個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可在折合總分中加0.2分,考核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1分。

  個人受中央、省市縣黨委、政府表彰,每次可在折合總分中分別加2分、1.5分、1分、0.5分;受中央、省市相關部門表彰的按相應層級減半加分;對因同一事項獲不同層次獎勵的,只加最高項,不累計加分,對因不同事項獲獎的,可累計加分。表彰加分最高不超過5分。所有加分項目需查看原始依據(jù)。

  五、考察

  考察人選根據(jù)報考人員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工作在組織人事部門的指導下,由選調(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各選調(聘)單位黨組(黨委)根據(jù)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聘)人選。

  考察對象放棄選調(聘)資格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現(xiàn)空缺,可依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一次??疾鞂ο笞栽阜艞夁x調(聘)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所報考單位提出。之后因個人原因放棄資格的,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六、公示

  各選調(聘)單位將擬選用人員報南江縣組織人事部門,通過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人員,由各選調(聘)單位按規(guī)定報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聘)資格,出缺不再遞補。

  七、其他事項

  對違反選調(聘)工作紀律的、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筆試(或面試)的、不接受選調(聘)結果的人員,將納入不良誠信記錄名單管理,五年內不得參加縣級及以上公開選調(聘)或遴選。報考者須對提交的信息和資料負責,凡不如實填報、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選調(聘)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及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公告發(fā)布機關另行明確。具體實施,由南江縣組織人事部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827-8226583(中共南江縣委組織部干部二股);0827-8227499(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

  1.《南江縣2020年上半年公開選調(聘)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崗)位表》

  2.《南江縣2020年上半年公開選調(聘)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南江縣委組織部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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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事業(yè)單位    四川    公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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