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寧夏固原市彭陽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我公司受彭陽縣公安局委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人數
本次共招聘輔警6名(限男性)。
三、招聘性質
本次招聘屬于我公司為彭陽縣公安局(用工單位)外包業(yè)務而采取的企業(yè)用人招聘行為,所招聘外派人員屬于我公司員工,與我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由我公司按規(guī)定為其發(fā)放工資、繳納社會保險、保障各項勞動權益。所招聘外派人員按照我公司與客戶單位簽訂的《人力資源服務外包合同》有關約定及相關管理規(guī)章制度從事相關外派服務工作。
四、招聘程序
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接受報名、資格初審、體能測試(參照人民警察考錄標準)、筆試、面試、政審、體檢、公示、崗前培訓、入職分派等簡易程序進行。
五、招聘條件
(一)政治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崇尚科學和社會主義道德風尚。
(二)職業(yè)條件
1、具有積極向上的就業(yè)擇業(yè)觀念和正確的職業(yè)價值取向;
2、完全理解及接受招聘形式和本次招聘崗位工資待遇;
3、充分了解公安部門職能和輔警工作職責,嚴格遵守公安機關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及要求,有較強的組織觀念、紀律性、服從性和崗位奉獻及吃苦耐勞精神;
4、敬重人民警察職業(yè)和熱愛公安事業(yè),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自覺維護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隊伍形象。
(三)崗位條件
1、具有彭陽縣常住戶籍;
2、年齡18周歲-25周歲(以報名時間為準);
3、大專及以上學歷。
(四)身體條件
1、五官端正、無紋身、無過度染發(fā)、無彩妝及染甲、無明顯疤痕(男性不得打耳釘眼、留長發(fā)、胡須等);
2、身心健康、無殘疾、無傳染疾病和精神疾病史;
3、左右眼矯正視力5.0以上(矯正視力不超過600度);
4、聽力測定雙側耳語(不低于4m)0-25db;
5、嗅覺正常;
6、語言流暢、無明顯口吃現象。
(五)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報名
1、本人曾因違法犯罪受過治安、行政、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罰對象或個人征信報告逾期記錄超過3次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調查處理或近親屬涉惡涉黑犯罪的人員;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國家公職人員或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的人員;
5、因違法違規(guī)被單位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6、在各類人事考試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的人員;
7、現役軍人和聘用期未滿的消防救援人員;
8、已在用人單位(我公司)和用工單位(彭陽縣公安局)辭職的人員;
9、不認同和接受(響應)本《招聘公告》的人員;
(六)優(yōu)待條件
1、復退軍人放寬至高中學歷,筆試成績加5分;
2、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放寬至30周歲(以報名時間為準);
3、法律、計算機、漢語言文學相關專業(yè)畢業(yè)的年齡放寬至30周歲(以報名時間為準),筆試成績加5分。
六、工作崗位(社區(qū)警務)
彭陽縣公安局所屬各部門、警種,具體根據工作需要分派。
七、工作職責
在人民警察的指導和帶領下,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打擊違法犯罪活動、證件辦理、文書助理等。
八、勞動保障
1、輔警與我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試用期1-2個月。合同期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養(yǎng)老、失業(yè)、醫(yī)療、工傷、生育保險)。合同期滿可根據用工單位需求及本人意愿決定是否續(xù)簽。
2、輔警工資待遇依據現行的區(qū)、市、縣公安機關輔警工資待遇保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實行按級分檔保障制度。
3、輔警工資根據工作年限分檔分級核算,本次招聘輔警第一年見習期工資按最低等級和最低檔次核算,每人每月應發(fā)工資大約為1940元(含個人承擔五險費用),滿一年晉檔晉級。
4、聘用期免費提供工作服裝及有關勤務裝備。
九、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由縣公安局政工監(jiān)督室會同我公司聯合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十、體能測試
參加體能測試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
體能測試內容: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組織實施,具體內容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縱跳摸高。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體能測試結束后,根據體能測試標準,測試成績合格人員參加筆試。身體有隱疾的不可參加體能測試,如隱瞞病情參加測試發(fā)生事故后果由應試者自負。
十一、筆試
1、理論考試內容為黨史知識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等時事政治、公共基礎知識、法律法規(guī)基礎知識、《治安管理處罰法》《刑事訴訟法》《人民警察法》,以及與本次招聘有關的內容等,分值為100分;
2、考生參加理論考試須攜帶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及黑色簽字筆;
3、理論考試結束后,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理論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二、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聘者的職業(yè)形象、專業(yè)知識、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臨場應變、語言表達等綜合能力;
2、應試者參加面試須攜帶居民身份證及準考證;
3、面試作答時間每人不超過10分鐘,面試分值為100分;
4、面試成績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三、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理論考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十四、體檢
1、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應聘者考試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公立醫(yī)院完成,標準參照《人民警察招錄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根據醫(yī)院收費標準由應聘者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者終止應聘資格,空缺按總成績排名遞補;
2、應試者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應試者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完成全部體檢項目,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十五、公示及聘用
(一)根據應聘者考試成績、體檢、政審情況,提出擬招聘人員名單,報彭陽縣公安局備案。
(二)對擬聘用人員在我公司“寧夏天下金盾人力資源服務”微信公眾號和本次招聘微信群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監(jiān)督舉報,公示期為3日。
(三)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統(tǒng)一辦理擬聘用相關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公示后出現空缺名額的,經報請彭陽縣公安局審核同意后,從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統(tǒng)一辦理擬聘用手續(xù)。
(五)擬聘用人員試用期滿,經彭陽縣公安局考核合格的,與我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我公司予以正式聘用并外派至彭陽縣公安局從事輔警相關工作。合同期內,被聘用人員如有違反勞動合同有關約定、違反我公司或彭陽縣公安局相關管理規(guī)章制度,不履行工作職責或其他不適應工作的情形,按照有關規(guī)定由彭陽縣公安局退回我公司的,我公司予以調崗外派或解聘。
(六)被聘用人員拿到外派報到證無正當理由逾期(根據報道日期1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產生的空額,依次按程序進行遞補。
(七)聘用外派工作人員屬于政府公益性崗位、三支一扶崗位、事業(yè)單位實習崗位、大學生村官,以及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及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必須在聘用時主動說明情況并與有關部門或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及終止勞動關系,憑相關證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xù),否則,一經發(fā)現將取消聘用資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擔。
十六、應聘須知
1、應聘者不遵守本次招聘規(guī)則、不提供相關資料或提供虛假資料、不按規(guī)定或按時完成招聘程序、在招聘過程中作弊或弄虛作假的,終止或取消應聘資格。
2、應聘者不服從我公司及相關工作人員招聘組織管理或要求、不接受安全和作弊檢查、不接受報名微信群內實名管理的,終止或取消應聘資格。
3、應聘者通過互聯網等各種渠道發(fā)布與招聘有關的不當言論及網絡輿論,通過違法串聯、集會、上訪等形式干擾破壞招聘秩序或威脅、辱罵招聘工作人員的,終止或取消應聘資格。
4、應聘者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崗前培訓考核不合格,或被聘用時未與現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存在其它影響聘用情形的,終止或取消擬聘用、聘用資格。
5、應聘者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證件(證書)復印件或相關證明原件、照片等作為存檔資料,不予退還。
6、應聘者參加本次招聘活動或擬聘用人員參加崗前培訓等過程中,須根據自身身體健康狀況參加各項程序,注重防范各類安全事故,如發(fā)生身體意外傷害、突發(fā)疾病、交通等任何安全事故,均不屬于工傷范圍,一切責任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7、應聘者參加本次招聘,所占用的時間和產生的任何費用均屬個人自愿行為,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8、應聘者須關注“寧夏天下金盾人力資源服務”微信公眾號,實名加入“外派彭陽縣警務輔助人員”微信群,隨時關注相關信息及通知,如不關注或不及時獲知群內相關信息(通知),造成延誤等后果自負。
9、應聘者在招聘任何環(huán)節(jié)均有權決定放棄應聘資格,但必須提交書面“個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承諾書”,應聘者在被確定為擬聘用或聘用人員后有權放棄擬聘用或聘用資格,但必須提交書面“個人自愿放棄擬聘用或聘用資格承諾書”。否則,公司將取消擬聘用或聘用資格,列入應聘人員“黑名單”,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均不準報名。
10、應聘者因違反相關規(guī)定被終止或取消應聘資格、擬聘用、聘用資格的,均被列入應聘人員“黑名單”,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均不準報名。
十七、報名須知
1、報名期限:2020年4月7日(星期二)至4月11日(星期六),共5天。
2、報名時間: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3、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需提前電話預約,接到通知后):由應聘者本人攜帶相關資料前往現場審核辦理,并填寫《應聘報名表》;
地址:寧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彭陽分公司(彭陽縣南環(huán)路棲楓小區(qū)29號樓5號)。電話:0954—7011123
(2)網絡報名:由應聘者將填寫完整的《應聘報名表》及相關資料發(fā)送至指定郵箱。
① 網絡報名郵箱賬號:nxtxjdpy@163.com
?、?網絡報名微信賬號:TXJD-016
溫馨提示:優(yōu)先提倡應聘者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
4、報名須提交、提供的資料
(1)戶口本復印件1份(首頁及本人頁復印在同一張A4紙居中位置,要求首頁在上、本人頁在下、端正、清晰);
(2)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A4紙居中位置,要求正面在上、反面在下、端正、清晰);
(3)畢業(yè)證復印件1份(橫向復印在A4紙居中位置,要求端正、清晰);
(4)大專及以上學歷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在“學信網”下載生成打印,并在有效期內,要求A4版面、端正、清晰);
(5)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張及電子版1份(JPEG格式);
(6)學位證、職業(yè)技能資格證、職稱證、榮譽證、失業(yè)證、駕駛證等自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均按照上述證件要求復印提交;
(7)以上要求提交復印件的證書(件)均須提供原件,經資格審查后返還本人;
5、報名截止時間:2020年4月11(星期六)18時整(超過報名截止日期及時間,不再受理報名或接受提交的任何資料)。
6、報名費用:每人須交納報名費100元,報名后不予退還。
7、特別提醒:
(1)報名前請認真仔細閱讀本《招聘公告》,完全了解和正確理解《招聘公告》內容,嚴格按照程序及要求參加應聘。
(2)報名時所提交的資料、證明、照片,提供的證書(件)不符合要求(不按要求復印或提交提供)的不予受理。
(3)報名時提前計劃安排好個人事宜及時間,報名結束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培訓等程序集中開展,具體日期及時間隨時根據安排在報名微信群中通知。
(4)本次招聘由我公司組織實施,嚴格按照本《公告》規(guī)程和招聘規(guī)則執(zhí)行,全程接受用工單位和有關部門監(jiān)督,應聘者根據本《公告》中告知的考試出題范圍和面試要求自行復習參加筆試及面試,不要聽信“考試或面試培訓”和所謂“走后門、托關系”等謠言,謹防有人借機斂財,使應聘者上當受騙。
十八.本次招聘由寧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彭陽分公司全權負責,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并對本《招聘公告》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寧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彭陽分公司
2020年4月3日
附:報名表(根據樣表制作填寫電子版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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