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額敏縣人民法院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6人公告
2020年新疆額敏縣人民法院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招聘6人公告已經公布,報名時間為2020年3月23日至4月3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法院檢察院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為了進一步適應司法責任制改革的需要,推進司法人員分類管理,落實法官辦案團隊建設的要求,額敏縣人民法院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書記員六名。
一、招聘人數(shù)及崗位職責
(一)招聘人數(shù)。
漢語系崗位4人,哈薩克語系崗位2人;
(二)崗位職責。
聘用制書記員是從事審判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2.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3.案件審理中的記錄工作;
4.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
(二)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四)堅持遵循司法規(guī)律、人崗相適。
三、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大專及以上學歷;
2、塔城地區(qū)戶籍,額敏縣戶籍優(yōu)先;
3、法學專業(yè)和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者優(yōu)先;
4、熟練操作計算機和記錄的能力;
5、報考少數(shù)民族語系崗位的需測試報考語系的語言文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6.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7.在公務員招考中因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處理尚未滿處理期限的人員;
8.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9.錄用后因故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未滿3年的人員;
10.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3月23日-4月3日,北京時間: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1.采取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的方式。
2.報名、資格審查地點:在額敏縣人民法院五樓政工科進行現(xiàn)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3.攜帶資料:
報名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首頁(或集體戶口首頁)和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藍底免冠照片2張及電子版照片。
(二)測試。(4月6日)
額敏縣人民法院將對報考哈薩克語系書記員崗位的人員進行報考語系的語言文字測試和計算機應用熟練程度測試,計算機文字速錄能力不低于50字/分鐘,我院將根據(jù)測試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照職位招聘數(shù)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達不到1:2比例的,按實際人員確定進行面試。
(三)面試。(4月9日)
1.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內容為思想政治、語言表達、組織協(xié)調等綜合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2.根據(jù)考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以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考生名單,發(fā)放體檢通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考生考試成績一年有效,如入圍體檢、政治審查及培訓、試用期的人員有不合格情況出現(xiàn)缺額時,可依據(jù)成績從高往低依次遞補。
(四)體檢。(4月10日-4月13日)
1.體檢當日由額敏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帶領入圍體檢人員統(tǒng)一前往確定醫(yī)院體檢。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zhí)行。
3.體檢費由體檢醫(yī)院收取,按照體檢醫(yī)院的標準執(zhí)行,由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承擔。
4.體檢結果不合格的,按考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再行體檢。
(五)政治審查。(4月15日-4月25日)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治審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現(xiàn)、遵紀守法等內容。
(六)公示與錄用。(4月25日-4月30日)
1.面試、體檢、政治審查全部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確定招聘人選。
(七)培訓。(5月上旬)
對擬聘用人員在上崗工作前由額敏縣人民法院統(tǒng)一組織培訓,培訓內容為審判流程軟件應用、檔案裝訂及保密規(guī)定等。
培訓結束時組織考核,考核合格的,簽訂為期2年的聘用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五、有關待遇
1.聘用制書記員起薪標準參照本地區(qū)新招錄公務員工資標準執(zhí)行,并不得低于當?shù)卣嫉淖畹凸べY標準。
2.在聘用期內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shù)、比例,依照本地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額敏縣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