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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永州東安縣委組織部選調公務員公告(10人)

2019-12-02 09:29  |  東安縣人民政府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2019年永州東安縣委組織部選調公務員10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縣委組織部干部隊伍建設,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13〕3號)、《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湘人社發(fā)〔2016〕14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中共東安縣委組織部擬公開選調(選聘)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稱參公人員)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堅持考試考察相結合,擇優(yōu)選調(選聘)。

  二、選調(選聘)職位、人數

  本次公開選調(選聘)的職位要求詳見附件《2019年東安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選聘)公務員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下稱計劃表)。

  三、選調(選聘)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1.“公務員職位”選調范圍為全國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經歷。

  2.“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選調范圍為全國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具有2年以上事業(yè)單位工作經歷(事業(yè)單位工勤人員身份除外)。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高、理想信念堅定,忠誠、干凈、擔當,公道正派,嚴謹務實,事業(yè)心和責任心強,工作表現好。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工作經歷累積時間計算到2019年11月30日止),有較強的文字綜合、組織協調能力。

  3.報考“公務員職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報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

  4.報考“公務員職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工作表現突出,每年年度考核均獲得稱職及以上(不含試用期不定等次)。

  6.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職位的工作需求。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選聘):

  1.受到過黨紀政務處分的,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或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的;

  6.社會關系復雜,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7.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選聘)程序

  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研究決定、公示、調入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在東安縣人民政府網、東安黨建微信公眾號等有關網站、微信公眾號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2日——12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東安縣行政中心6樓南624室(聯系電話:0746-4212233);報名郵箱:daxwzzb@163.com

  3.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現場報名請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到現場進行報名。采取網絡方式報名的考生,將報名所需材料掃描發(fā)到指定報名郵箱。

  4.報名所需材料:

  (1)《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式兩份),需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簽署推薦意見并蓋章;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

  (3)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事業(yè)編制人員需由單位提供在編證明;公務員(含參公人員)需提供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或者參照公務員管理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5)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身份證明(由各單位黨委<黨組>出具書面證明);

  (6)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理,嚴格追責。

  (三)資格審查

  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嚴格按照選調(選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四)考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根據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

  1.筆試。報名人數與公開選調(選聘)職位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內容為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中國共產黨章程》等黨建業(yè)務知識及文字綜合知識,滿分100分??忌鷧⒓庸P試時須執(zhí)本人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選聘)計劃數1:2的比例進入面試,如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的,按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選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入體檢,若綜合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入圍。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后,由體檢醫(y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主要對入圍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況等事項進行綜合考察??疾鞂ο笏跈C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嚴格落實中央及省、市、區(qū)關于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有關要求,凡發(fā)現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選調資格。若在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出現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將確定的擬選調(選聘)人員在東安縣人民政府網和東安黨建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調入

  擬選調(選聘)人員經部務會研究同意后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xù)。

  五、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選聘)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安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12019年東安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選聘)公務員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2東安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選聘)公務員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中 共東安縣委組織部

  東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1

  2019年東安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選聘)公務員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標簽: 選調    公務員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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